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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塔水张秀春

[群众呼声]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原名安县)塔水镇人民政府侵害群众身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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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1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9-4-15 16:34
申诉:蔡凌华和张秀春返还房屋一案,对县法院,市法院,省法院裁判认定的说申诉人给镇山寺公产房屋补交房 ...

摘录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落马前疯狂敛财......张家慧常向外吹嘘:“一分理没有,找我不会输;但有三分理,保你一定赢”。言下之意,细思极恐。后半句的意思是:只要你给我“足够”钱……黑的我也能让它们变白。真可谓:此门是我开,彼案任我裁;若要好结果,留下买命财。

 楼主| 发表于 2019-8-1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邪门了,明明是骗子把民的购房发票和房证偷偷隐藏在其私人家里14年,法官居然听信骗子说的是民自愿把房产证给他收藏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8-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百度“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公民张秀春”在新浪微博发布的头条文章:《看四川能不能出像安徽宋代包拯一样的青天?》

 楼主| 发表于 2019-8-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摘录:法律是治国之本,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一是突出民心指向,二是责任担当,忠诚使命,践行承诺,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楼主| 发表于 2019-8-9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黑?什么是恶?是不是先有伞?是不是要把伞除了黑不就没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8-1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摘录 : 权力机构不受制约,法律就会成为权力者掌中的玩物。没有忠于法律的信念,司法程序形式上的公正只是华而不实的装饰品。冤假错案的判决书是绝对不可信的欺骗文书。你如果只看判决书,不了解事实与整个司法审判过程,就会被判决书的认定蒙骗。

 楼主| 发表于 2019-9-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初级中学(以下简称中学)的教师住宿房屋严重紧决、失衡,原因是中学原领导蔡定超、石荣贵、陈彦明以权谋私,损害了中学教职工的利益和集体利益。
请看下图1;是中学教职工位于塔水镇华兴街41号住宿楼。
下图2、3、4;是41号住宅楼的土地使用证7页中的2页。下图5;倒数1至5行这五套住房被蔡定超的好友曾光(商人)全部占有。倒数第6行,被曾光占据(因第6行的亲人在教育部门工作,不敢维权和举报)。倒数第19行被曾光占有(户主依法维权遭遇艰难)。倒数第8行、10行、13行分别是蔡定超、石荣贵、陈彦明的房产(参见下图6)。倒数第11行被骗后现此房因有争议无人居住(参见下图7)......如果不被曾光占据41号住宅楼的这些住房,曾光拥有的该楼一楼的一些铺面房也该是中学集体的.......倒数第19行的户主也不会被逼成了访民。......
下图8;是中学位于塔水镇镇山寺德馨楼住宿的住户名单(该楼是公产房,不是买卖房),倒数第七行被曾光家占据后转卖了居住权。倒数第十一行是陈彦明占据后转卖了居住权,倒数第十五行是蔡定超占据两套宿舍后转卖了居住权。倒数第十六行是石荣贵占据两套宿舍后转卖了居住权。倒数第十二行蔡凌华被骗被迫住宿,今成了争议房无人居住......

现在的塔水镇初级中学校区,有一栋八十年代修建的二层教师住宿房子要拆了,住房就更紧缺了!.........详见公民张秀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公民张秀春 在新浪微博发布的头条文章:《看四川能不能出现像安徽宋代包拯一样的青天?》 ......

















     请求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管理干部转告 (2019)川行申232号的承办法官王凤红 ,凭良知,别违背法律,别充当霸占再审申请人房子的恶势力的保护伞的保护伞行吗?再审申请人恳求依法再审,别把依法维权群众逼上梁山行吗?请求你们法院维护法律公信行吗?
   本案案情详见公民张秀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公民张秀春 在新浪微博发布的头条文章:《无法分子橫蛮无理“死猪不怕开水烫”! 还民的合法住房》和《在李白故里江油市人民法院开庭的庭审辩论》和《四川省江油市法院法官周晓龙,你畏官欺民,白吃干饭》和《违法官员毁人不倦,害人不断,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有恃无恐》和《看四川能不能出现像安徽宋代包拯一样的青天?》 ...……我们的合法房产被黑恶势力抢劫,被黑恶势力及其徇私枉法的保护伞,强行用毫无价值的宿舍置换我们的非常有价的私产房子, 贪官黑恶势力太万恶了!千刀万剐的污官骗子,谎言骗人!至今不给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9-9-3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9-4-15 16:34
申诉:蔡凌华和张秀春返还房屋一案,对县法院,市法院,省法院裁判认定的说申诉人给镇山寺公产房屋补交房 ...

摘录: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公正、公平是法治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从事司法工作者基本职责。@绵阳中院 @四川高院 @安州区法院 @绵阳检察

 楼主| 发表于 2019-9-2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9-2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张秀春的物权被侵犯、房子被强盗霸占#一群享受厚禄,对上不义,对老百姓不仁的官员,坑蒙拐骗,无法无天。2001年的塔水镇和安县的腐官,趁我外出期间,把我于1998年付全款购买的合法住房偷偷与塔水镇商人曾光买卖了,合伙侵吞了。详见公民张秀春发布的头条文章:《看四川能不能出现像安徽宋代包拯一样的青天?》,2014年的塔水镇和安州区(安县)的腐官,你们是怎样移花接木把曾光霸占蔡凌华和张秀春在华兴街的房子,给曾光办成了振兴街2014年自建房房证的?安民初字1570号是2014年12月才下的狗屁判决书,这么快就给曾光办了歪房证?你们是与法院患通好的?@塔水镇 @安县县府办 请看下图1,看图中树尖后面那彩钢房顶,那就是腐官于2001年把塔水镇华兴街41号教师住宅楼一楼的房屋,全部给了塔水镇初级中学原校长的好友曾光,曾光于2002年把这些房屋的采光阳台改装,非法搭建扩建了两层于2003年使用。下图2、3,腐官们为曾光办的房证上明确写着自建房、2014年俊工。歪不歪?@绵阳市安州区住建局07519 @平安安州-
     @绵阳安州区教体局  2014年9月24日,张秀春是安县县委书记廖雪梅的第一个接访群众,在场的县教育局那个女官说什么张秀春的房子置换了,廖书记看了群众张秀春的房屋产权原件、听完张秀春的哭诉,当着在场的官员说:“你们塔水镇政府和教育局简直不懂法律,你置换没有成功你把人家房子卖了”.....
     请@安州区法院 @绵阳中院 @四川高院 @绵阳检察  公开对话;原告蔡凌华和张秀春与谁置换房屋?请你官方公开置换房屋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9-10-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执法人员都有正直、善良、勇敢,不畏权势,不受利益诱惑的基本素质,那就是人民的福气!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0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这是什么工作效应?群众反应问题一年多了,还在处理中?    ​​​​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网络):作为一名普通百姓 ,即使红头文书在手 ,任你跑遍整个职能部门,都是敷衍了事…
像踢皮球一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才不管你百姓死活…
个别稍微有点正义感的官员,总是以官职低微,管不了也不敢管而推拖!…
应该让那些官老爷们多读读《水浒传》,并写出2千字以上的心得体会…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7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摘录:法官违法是法院的耻辱,是司法公信的灾害。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急切期待市中院@绵阳中院 赵主任和马院长、省高院@四川高院 王院长为民伸冤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20-1-8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张秀春全款购买的房子,手持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件,房子确被强盗占有!请问@平安安州- @绵阳检察 @绵阳中院  除了公检法治得了强盗,民一弱妇老妮怎把强盗赶得出来?何必满目青山不照民,徇情枉法,缕拖推诿,让民凄凉悲泪忧伤、心魂游荡频苦哀诉,强盗不还民住房,民怎会有安居乐业的家园?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恳求有关部门不能有错不纠,推诿扯皮,把民逼到走头无路的绝境!

 楼主| 发表于 2020-2-20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有人失控于法律,必将给人民带来灾难。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群众蔡凌华、张秀春的物权被官商侵犯案案号见下图1;



 楼主| 发表于 2020-2-2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有人失控于法律,必将给人民带来灾难。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群众蔡凌华、张秀春的物权被官商侵犯案案号见下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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