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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绵阳长虹世纪城高楼掉玻璃插进男孩头部,业主盼整改隐患,物业回应:已尽到提醒义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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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7:45
开发商用了豆腐渣玻璃所造成的。
都知道开发商为了高利益化,喜欢用费用低的材料!管它合不合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8:11
哈子豆腐渣工程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8:39
小孩子真可怜,特别理解小孩父母的焦虑和无奈,什么都比不上孩子的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0:39
这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
同样的外挂玻璃,全国住房没有连续过发生伤亡事故。说明长虹置业开发的楼盘达不到同类的,楼盘的基本标准。全国人民眼睛都雪亮的,长虹置业不整改。大家就不要买长虹的房子,不要交长虹的不管!住房大家是看得懂的,电子产品,有几个人看懂。长虹的电子产品,能否达到行业基本标准?!
房屋在交房的时候,业主是没有专业的评审资质。是无法看出外挂玻璃是否有隐患。并且交房时就不准业主改动外挂玻璃!经了解,长虹世纪城的外墙瓷砖也有脱落。按长虹的逻辑,也该业主承担吗?
长虹置业,如果不配合整改,应该吊销长虹置业的生产资质。

发表于 2019-4-2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虹开发商只求利润,不讲质量进户门质量差得很可质捡吗。玻璃质量差按装有问题,设计有缺点没考虑安全高空掉东西下设防台。

发表于 2019-4-2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开发商整改,,,,,

发表于 2019-4-2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9-4-22 14:34
物业要钱时比哪个都有理,比哪个都凶,出了事的时候,物业就会编织各种理由,好不容易贷款买个房,结果是总 ...

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要看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不是“包打天下”,再说事故原因还未查清。收取物业费的多少,和其负责的范围有关。这就好比进餐馆吃饭,你给100元,要求餐馆给你“满汉全席”,这是不可能的,再比如,全民交税,支付了警察工资,要求社会一起犯罪也没有,这也是不可能的。

此次事故中,物业有没有责任,责任多少,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物业是否按规定履责。如果本次事故超出了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则物业公司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进行改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1:03
豆腐渣工程

发表于 2019-4-2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9-4-22 15:53
各位业主大家晚上好!
        最近几天听很多业主朋友都在议论,说这两天售楼人员,或以前买房找过关系的 ...

这个问题:
1、首先要看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筑设计、建筑维护)是怎么规定的?
     如:建筑设计(有关窗户的设计、玻璃的选材的条款内容)、建筑维护(有关窗户、玻璃的维护、检修的条款内容)
     如果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属于立法的问题,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即未建立建筑技术标准或标准规定不明确。
     如果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开发商也达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但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那么还是属于立法的问题,是政府主管部门责任, 即:现行建筑技术标准不能满足实际的安全需求,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修订。

2、再看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筑验收、建筑维护的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验收、建筑维护规定由哪些政府部门、组织单位负责,如何进行监督(频次、项目、方法、结果)?如果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楚、或规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那么同样属于立法的问题,属于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
     
3、如果国家有建筑监督的法律法规,这些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建筑验收、监督检查,进行了隐患的对策处理?如果没有,那么各自承担其规定的责任。

     责任的归属,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施工单位、物业、业主各自应当承担什么责任,都要依据法律法规。
没有法律法规的,就建立法律法规;现行法律法规不适用的,就修订完善法律法规;有法律法规不执行的,就依法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有秩序的安全社会。
    如果每次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看谁的势力大(政府不敢惹就找企业、企业不敢惹就找业主、业主不敢惹就自认倒霉),靠情绪、靠想象,稀里糊涂地处理问题,是不可能从根源上杜绝问题的。最终,各类社会问题丛生,能解决几个、效率多低?最终都必须要回归到法律法规上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从这四个方面去顺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从整个系统上、根本性地解决问题,一次性批量解决。

      现在,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这里面是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问题、是否有开发商的问题,是否有施工单位的问题,是否有业主的问题,都需要一段时间去调查清楚。现在的各方所说都还是猜测,需要调查才能明确。

      政府出面组织事故的分析处理,这是没有问题的,职责所在。如果政府不出面组织分析处理,那才是有问题。如果政府不出面解决分析问题,或者不按法律法规分析解决问题,或者有利益勾连导致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那时闹事不迟,也有依据。但现在,事故还处于调查阶段,政府也没有拒绝解决问题,那么为何还要闹事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5:05
类似新闻很多,十分雷同,不知是不是巧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20:11
好可怕!豆腐渣工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22:20
还是因为国家不管,国家要管怎么会,维修基金放那里吃利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23:31
开发商和物业的全部责任,竟然是过人的通道就不能上面加装一个雨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4 10:07
你可以试试!想骂你两句,又怕脏了我的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4 12:50
质量问题,不赔偿业主,还要担责任,真是神仙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4 18:08
先检测玻璃吧!100%都不合格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4 18:54
盼整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5 08:58
以后长虹集团修建的房子千万不要买,质量不过关,过了马上就不认账,买他的房子就是买一个炸弹,随时叫你有可能倾家荡产

发表于 2019-4-2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及《建筑物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0)》等相关行业文件规定,玻璃幕墙的合理使用年限是25年,结构胶是10年,建筑相关责任人应在上述合理期限内保证玻璃的正常使用性,特别是安全性。

开发商的问题,相关部门不去落实整改吗?

发表于 2019-4-2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情况是:
业主加装防护栏,造成玻璃震动,松动,物业已经提醒过业主更换玻璃,但业主不听,物业记录在案的已经有两次。
开发商已经先行垫付医药费。后续,需要该业主赔偿给受伤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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