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锅内,我想这种事是根本不会被爆出来,会被河蟹,这才导致了色魔惯犯与其表弟的嚣张跋扈。类似吓唬女性的话,“我在hei白两道都有人!”因为他鞭长莫及,他还没来得及先花钱去打点外锅的条子就被捉了,条子一开始动手捉他时也不认识他。但是事情到了他被捉进去后,条子给他录的口供就显得马马虎虎,只有录音,没有笔录,条子还违反逻辑先问的嫌疑人,只花了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来询问,只提问了十几个问题,有关原告提到的若干说法,条子都没有提问。最后条子还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式的拿了原告的电话给嫌疑人的女律师。至于嫌疑人、其律师、在老板嫌疑人被捉走时一直打电话的女助理与条子之间,究竟他们在其中有没有利益的输送?那可就真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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