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讨新薪路何时了
我08年承建新津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新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B区新化苑职工(倒班房)工程》,09年9月5号楼卖给了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11年11月6号楼卖给了昊华(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当时的业主是新津县政府的下属公司(新津县新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化投资公司)和四川华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华智房地产公司,,(说明:新化投资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新津县政府借用四川华智房地产公司作为开发平台公司与我们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转第一次购房款150万元时华智房地产公司法人郭智勇将购房款全部卷走,当时的项目建设资金是由我们全部垫资修建。
后经新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新津县新化投资公司协调叫我们继续完成该项目5一6号楼的修建及后面的配套设施水、电、气、道路等任务。
在华智房地产公司卷款走后建筑公司也退出了该项目的建设任务,他们怕最后结算扯皮。最后只我个人承担该项目建设任务我不能退出。一,我是项目承包人,二,该项目前期建设资金全部是由我们个人垫资修建。
新化投资公司和四川华智房地产公司与两家购房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时以明确由新化投化投资公司为两家购房企业办理村镇产权证,购房企业拿到村镇产权证后才能支付剩余5%的购房尾款共计1535393.16元,5一6号楼的配套设施费40万元总计1935393.16元。由于新津县政府、新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新化投资公司没有为两家购房企业办理村镇产权证,企业不愿意支付剩余购房尾款所以我也无法收到最后的人工工资。
为了此事我找了新津县各个主管部门不少于200次,他们互相推诿得不到解决。2018年至今我打成都市长热线投诉电话不少于50次,得来他们的回复都是说“这是遗留问题需要多方配合”,为此事我配合了他们十年,为了此事我苦等了他们十年,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我变卖了我所有家产现在我还租房住,为了此事我躲藏了十年我确实没有资金去解决最后的人工工资。
在这里我跪求各位领导能否站在公正立场伸张正义督促新津县政府还是翻阅一下他们的旧帐解决下十年之久的人工工资,
请新津县政府及新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们兑现你们的承诺,认真翻阅一下你们政府的会议记要及各种批复函件,是什么原因新化苑二期项目(倒班房)17平方米的违规建筑职工宿舍能顺利结清全部工程款,又是什么原因我一期还不到1万平方米的(倒班房)拖欠十年之久。在同一块地,同一个项目为什么别人那么容易我就这么难。问题出在那里请你们领导三思?
你们新津县政府的重点项目,是你们政府违规操作造成的给两家购房企业办不到产权证让我个人为你们政府买单这合理吗?
你们政府挖好的坑让一个无权无势的老佰姓来帮你填这可能只有你们新津县政府的领导才想得出,因我想不出最好的语言来表杨你们了。
请新津县政府的新官们还是认真清理一下你们的旧帐,请让我在有生之年尽快收回兴化苑企业职工(倒班房)5一6号楼工程尾款
谢谢!
彭俊义,电话:1870813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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