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控告人请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全面调查证据事实书及其证据目录清单
举报控告人依法提交《关于四川省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四川省广元市纪委副书记王永、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尹国建、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长兼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王琦、四川省苍溪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尧、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法院副院长何汇川、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法院行政审判庭长李家祥等涉嫌长期组织实施黑恶与黑恶保护严重违法犯罪造成上千万经济损失的举报控告书》,就有义务拿出控告问题的调查线索,证明不是诬告构陷。根据法律规定,无论行政执法,还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或者司法机关调查案件,必须全面调查案件客观事实,既要调查不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证据,也必须调查有利于当事人事实证据,举报控告人能够提供案件线索,但举报控告人不是调查机构,不可能调查提取全部证据,并且举报控告对象是重要机构的领导,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力要求人民法院责令行政机关向法庭提交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行政机关拒绝提交,推定为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成立。
苍溪县住建局、苍溪县政府法制机构、苍溪县纪委监察委、苍溪县公安局在过去的行政执法、执纪执法、行政诉讼、刑事侦查过程中,均采用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方法歪曲事实,甚至造假造谣,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动用财政资金,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组织、策划虚假诉讼,混淆视听,掩盖推卸责任,保护非法利益。为全面调查真相,举报控告人提交此《举报控告人请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全面调查证据事实请求书》及其证据目录清单,请求依法调查处理。
1、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09年审查批准的涉案汽车库施工设计图。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在施工图审批时是否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审批施工设计图,是否渎职失职。
2、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在2009年楼房开工时,现场规划核实环节划线核实(灰线核实)记录。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在2009年楼房开工时,规划核实环节划线核实工作是否发现错误,是否渎职失职。
3、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在2009年楼房正负零基础工程竣工时,现场正负零基础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记录。
证明目的:苍溪县住建局2009年在现场正负零基础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是否发现错误,是否渎职失职。
4、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2015年11月27日苍溪县住建局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审查表下的的涉案汽车库竣工图、苍溪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质量监督报告以及五方责任主体其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审查资资料,以及此后出尔反尔不承认此备案审查表答复件。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竣工图备案审查时是否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审批备案,是否渎职失职。
5、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涉案汽车库施工图设计技术负责人李焕成同时担任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的任职经历文件。
证明目的: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涉案汽车库施工图设计技术负责人李焕成同时担任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李焕成是否集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
6、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对涉案汽车库竣工后关于使用功能方面的检测的数据以及检测测数据与国家规范标准对比分析的结论。
证明目的:证明涉案汽车库是否严重不满足使用功能。
7、苍溪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作为城市人行道建设与管理业主,涉案汽车库出入口与城市主干道相交的人行道自人行道建设开始至今没有给涉案汽车留汽车出入通道,并在汽车库出入口处设置高架路灯、户外广告,行道大树的记录,2016年10月苍溪县住建局曾在汽车库出口施工移走高架路灯设施,但仅仅施工挖了一个路灯座即停止施工,原因是县委领导李城副书记要求县委政法委及县委维稳领导小组和苍溪住建局委托重大行政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评估结论不赞同拆除餐厅,恢复不合格汽车库。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2011年春天和2016年10月涉案汽车库交付使用后是否发现汽车库不合格,苍溪县住建局现场是否否定汽车库使用功能与原规划设计建造用途,是否现场实际许可不合格汽车库根据实际情况用于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典型的事实行政行为,物业持有人或使用人对政府机关是否产生信赖利益。
8、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原独立执法机构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2年8月至10月对涉案汽车库改商业使用立案调查到终结案件的执法案卷全卷共85页。
证明目的:证明原独立执法机构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从立案到终结案件的调查、采信司法鉴定意见、决策、请示、会商过程,结论当事人将不合格汽车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不违反规划法规。是否存在物业持有人或使用人对政府机关产生信赖利益。
案卷有成都设计公司汽车库合格的设计图,记录了苍溪县建筑勘察设计所修改成都设计的过程。
9、苍溪县组建局保管的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6年第1号责令拆除涉案餐厅设施处罚决定案卷全卷。
证明目的:证明2015年11月3日被苍溪县住建局合并的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6年第1号责令拆除涉案餐厅设施处罚决定严重违法,卷内听证会听证合议组提交合议报告和案件审批表案件承办人员认为当事人不违反规划法的记录。
10、苍溪县人民政府保管的苍溪县人民政府2016年苍府决(2016)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其复议案卷。
证明目的:苍溪县人民政府2016年苍府决(2016)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采信和确认涉案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的司法检验鉴定报告。
11、苍溪县人民政府保管的苍溪县人民政府2016年5月5日苍府决(2016)第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其复议案卷。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人民政府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的2016年5月5日苍府决(2016)第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主要事实不清撤销了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6年第1号责令拆除涉案餐厅设施处罚决定。
12、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保管的2016年5月11日对苍溪县瑞鑫源商务有限公司渔人码头餐馆和让鸭老壳飞餐馆强制停水停电停气法律文书及其执法依据。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委、县政府、苍溪县住建局、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任意多变,反复无常,严重滥用职权坑害民企,实现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
13、苍溪县人民政府保管的(具体是苍溪县人民政府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保管,联系人 姚斌)2015年9月25日县委副书记李昱隆召集苏国成、张家和二副县长等相关部门讨论通过的本案涉案汽车库改变使用性质处理决定和行政调解方案全卷资料,以及当日会议记录。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人民政府从2014年到2015年9月25日调查、调解、决策处理过程和处理意见,证明政府机关存在反复无常、任意多变的滥用职权行为。
14、2015年10月24日苍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杨发国局长率领书记信箱办主任钱柜斌、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谭舟、县住建局监察大队长郑均、县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何均、县政府法制办曾鑫,开发商代表张德荣等到省信访局就苍溪滨江首座不合格汽车库改商使用问题与省信访局、省住建厅领导工作对接。现存可查记录表明,省住建厅领导现场发表四点意见,其中第一点意见是:2015年9月25日施行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处理2011年的违法建筑会违反“法不塑及既往”原则,如果实施强停水电气,则涉嫌违法行政。第四点意见是:如果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必须变性使用。记录稿和汇报稿现存于苍溪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住建局以及苍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与苍溪县人民政府不依照省住建厅、省信访局会商意见,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
15、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保管的2016年5月22日苍府办(2016)20号《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全文。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与苍溪县人民政府涉对汽车库不按照此文件对相同问题平等处理,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16、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根据苍府办(2016)20号《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对龙江世纪楼盘建成汽车库的杀牛匠火锅、蜀味龙火锅、苍溪县建筑质量检测所经营场所使用部分变性商业用途的批准文件。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与苍溪县人民政府对涉案汽车库是否不按照此文件对相同问题平等处理,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17、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根据苍溪县委、苍溪县政法委、苍溪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要求2016年9月委托成都重大行政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作出的拆除餐厅设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证明目的:该评估报告结论是拆除餐厅设施决定不具有合法性、不具有合理性、不具有经济性、回复汽车库使用不具有物业使用的安全性、实施强制拆除社会稳定风险具不可控。
18、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2018年4月21日2018年第3期《会议纪要》。
证明目的:证明涉案汽车库引发信访问题苍溪县委包案领导、苍溪县委分管城市规划建设领导、苍溪县委副书记李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决策过程,以及会议要求倒排工期、恢复民企经营、追究错案责任等决策意见。也证明被上诉人任意多变、反复无常的滥用职权违法行政行为。
19、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2月8关于本案案涉案汽车库变更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使用的专家评审咨询会议纪要。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2月8关于本案案涉案汽车库变更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使用的专家评审咨询会议意见是本案涉案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应该变更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使用。
20、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对本案案涉案汽车委托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对使用功能再次鉴定的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证明目的: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认定涉案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再次鉴定意见与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报告意见一致。此鉴定意见县纪委也保存。
该证据同时证明苍溪县住建局欺骗司法机关,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21 、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住建局2014年7月给四川省住建厅的咨询请示函苍规建129号号和133号以及四川省住建厅2014年8月18日川建法(2014)519号《复函》。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咨询请示时将涉案房屋建造时间从512特大地震后的2009年提前到2006年,属于造假欺骗,虚假陈述,四川省住建厅2014年8月18日川建法(2014)519号《复函》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22、苍溪县组建局保管的苍溪县组建局2016年5月17日取得的建筑施工图审图单位四川省建筑勘察设计审图中心的咨询意见。住建局长王琦多次表明,时任信访局长参与监督见证此咨询过程,指出杨发国该一起承担造假责任。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逃避责任追究,提供与涉案汽车库竣工图有重大不一致的原施工设计图咨询,造假欺骗,混淆视听。此虚假非法咨询意见证据在一审二审期间庭外举证,不经过质证,一审法院装入案卷副卷,欺骗左右了庭审法官。
23、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6年1月29日制作的苍规建住函(2016)21号给苍溪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检局的复函。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了逃避责任,造假欺骗,滥用职权坑害民企。
24、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4年4月4日《关于丁轮秀等人反映滨江首座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逃避责任向信访人隐瞒真相,造假欺骗,扩大信访矛盾,危害社会稳定,滥用职权坑害民企。
25、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4年10月28日《关于徐泽中等人反映滨江首座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逃避责任向信访人隐瞒真相,造假欺骗,扩大信访矛盾,滥用职权肯还民企。
26、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5年9月1《关于朱朝兴同志信访事项的回复》。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逃避责任向信访人隐瞒真相,造假欺骗,扩大信访矛盾,滥用职权坑害民企。
27日、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从2011年至今处理涉案汽车库信访事项除上述文件以外的调查材与回复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长期造假造谣,扩大矛盾,渎职失职,滥用职权。
28、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8年9月13日上午在县房管局会议室举行的滨江首座信访对接会议现场录像。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逃避责任向信访人隐瞒真相,造假欺骗,煽动鼓动信访,混淆视听,扩大信访矛盾,危害社会稳定,滥用职权坑害民企。
29、苍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保管的苍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从2010年至今处理涉案汽车库信访事项除上述文件以外的调查材与回复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逃避责任向信访人、苍溪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信访局隐瞒真相,造假欺骗,扩大信访矛盾,滥用职权坑害民企。
30、苍溪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委保管的2016年9月《中共苍溪县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为逃避责任向信访人、苍溪县人民政府、苍溪县委局隐瞒真相,捏造民企占用赌塞小区消方通道的事实。
31、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对嘉美新居汽车库委托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对使用功能再次鉴定的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证明目的: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认定涉案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再次鉴定意见与县住建局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意见不一致,该证据同时证明苍溪县住建局长期欺骗社会公众,导致3870平汽车库投资上千万至今不能出租一个,也不能出售一个,不能收回一分钱的国家投资,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32、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苍溪县住建局2006年对中洋花园内院上千平不合格汽车库竣工验收该商业用途,而至今闲置的文件资料。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设计审图一体化腐败长期存在。
33、苍溪县住建局保管的2016年龙江世纪地面合格汽车库竣工验收改商业使用的文件。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人民政府和苍溪县住建局对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违反同一问题平等处理,涉嫌滥用职权事实。
34、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10月9日扣押本人手机两部,两部手机里保存有大量苍溪县住建局涉嫌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的短信记录、文件照片等证据。
证明目的:苍溪县住建局涉嫌渎职失职、滥用职权 。
35、苍溪县住建局2018年6月至9月非法动用财政资金,支付律师费、诉讼费,非法组织、策划虚假诉讼的会议记录,支款凭证。该决策由县委常委兼纪委书记王永开会部署,苍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政府法律顾问阳军在会议现场发表发对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住建局涉嫌组织虚假诉讼违法犯罪。
36、苍溪县住建局、苍溪县纪委、苍溪县委办公室报送的苍溪县滨江首座信访处置领导小组2018年10月8日召开会议研究审议苍溪县滨江首座信访处置方案的会议记录以及苍溪县滨江首座信访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审议的处置方案和会议决定方案。
证明目的:证明苍溪县滨江首座信访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审议的处置方案严重造假造谣,会议决策的处置方案严重违法违纪。
37、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保管的2019年1月伪造的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6年对鸭老壳飞拆除决定案卷和法律文书以及研究决策的会议记录。
证明目的:证明相关人员涉嫌黑恶与黑恶保护,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滥用职权。
38、苍溪县政府保管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叶长春副市长为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成员的调查组2018年3月对本人控告的调查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本人网络帖文举报事实全部成立。
39、苍溪县委、县政府、市纪委、市政法委保管的市委王菲书记批示的市纪委、市监察委2018年3月对本人举报问题的调查报告。
证明目的:证明本人网络帖文举报事实全部成立。
40、苍溪县委、县政府2019年1月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重新成立苍溪县滨江首座信访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委政法委干部罗勇)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处理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本人网络帖文举报事实全部成立。
41、苍溪县委、县政府2019年1月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重新成立苍溪县滨江首座信访问题处置领导小组2019年6月再成立第二个工作组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处理意见。
证明目的:证明本人网络帖文举报事实全部成立。
42、2019年6月,县住建局长唐伟、县司法局长王小平、工作组组长委政法委干部罗勇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井研县人民法院沟通情况记录。
证明目的:证明本人网络帖文举报事实全部成立。
43、 四川省纪委对本人举报王永书记的调查情况。
证明目的:证明本人网络帖文举报事实全部成立,证明王永在造假欺骗。
44、请求调查广元市纪委监察委2018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10月三次调查材料和调查案卷及其调查报告。
证明目的;证明我们举报控告的事实全部属实。
44、苍溪县委群工局保管的2011年至今苍溪县住建局给群众信访举报嘉美新居不合格汽车库和滨江首座不合格汽车库的书面回复和信箱回复文件。
证明目的:证明本人网络帖文举报事实全部成立。
45、调查苍溪县住建局、执法局执法错案给与渔人码头餐馆和鸭老壳飞餐馆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的事实。
46、调查苍溪县人民政府2019年9月5日政府常务会议记录。
证明目的:证明我们举报控告的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事实成立。
47、 调查苍溪县人民政府给广元市人民政府的滨江首座信访处置方案请示报告以及市领导批示。
证明目的:证明我们举报控告的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事实成立,应当依法变更使用用途。
48、 调查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9年10月18日实施强制拆除全部文件。
证明目的:证明强制拆除风险评估造假取得,强制拆除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也没用依法通知当事人到场。
49、调查广元市住建局、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至2018年在举报控告人新浪微博的回复评论。
证明目的:举报控告人举报控告事实全部成立。
50 、调查2016年广元市第三期《阳光问政》制作人员
证明目的:证明举报控告人是改期“脱钩改制咋这么难的?”的举报人。
201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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