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嘉美新居是苍溪县原麻纺厂片区灾后重建一期工程,由县住建局作业主建设,分别于2011年至2013年通过竣工验收。共建成12栋房屋共730套住宅及部分临街商业设施,小区建成后,于 2011年至2016年陆续移交县国资局管理。县国资局于2013年5月作为代管资产交县国投公司受托代管。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县国资局和县国投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多次聘请专业人员对地下车库进行规划设计,拟定按照规范建成标准车库后优先出售或租赁给小区业主使用,因构造柱复杂、空间高度不够等原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鉴于此,县国投公司于2013年6月委托拍卖公司按现状对外招租,因建筑结构、业主异议、物业管理等原因无人承租;流标后,县国投公司又与小区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协商,拟定将该车库整体租赁给物业公司一并管理,因上述同样的原因物业公司不愿承接。为此,2016年5月,由县国资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国投、县房管局、县征拆办、陵江镇、西城社区等单位经现场勘查核实,地下停车库建在两幢电梯公寓负一楼。因地面建筑物结构需要,地下室构造柱多,部分构造柱之间间距较小不能满足车位使用,关键衔接点转弯半径不够,车辆转弯通行难度大;消防、通风、管线等设施占用空间后,部分位置空间高仅1.5m左右;两座电梯公寓地基高程差约2m但地下车库又连建在一起,行车坡度较大;进出口分别设置在两栋楼的两边,需形成进出环形通道难度较大。为此,该地下室不论是出租还是出售,都有很多困难。加之,地下室的进出口都设置在小区内,小区物业不愿意接手管理,难度更大。
鉴于上述情况,县国资局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嘉美新居灾后重建及电梯公寓地下室相关遗留问题,对该地下室能否作为车库使用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后对其用途或整改方案提出建设性处理意见。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若有仍疑问,请咨询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222563。
苍溪县政府 2017-12-8 15: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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