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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山红心

请求苍溪县住建局履行拖延了九年多的法定职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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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广元市苍溪县住建局2012年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合格的嘉美新居汽车库,国家投资投资上千万,至今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元芳:保护伞和关系网是谁? ​​​​
发表于 2019-12-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坚持四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法律法律玩弄于股掌,把司法机关机关玩弄于股掌的人有多黑多恶?用事实说话: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住建局为掩盖自己不脱钩设计单位非法设计审图一体化,掩盖自己渎职失职责任,造假、栽赃、诬陷受害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强制拆除餐饮设施的行政决定,黑白颠倒,本末倒置,南辕北辙,滥用职权,非法强停民企水电气,是典型的“法无授权乱作为”。堪比黑恶,涉嫌严重职务犯罪。
    2016年12月,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6日(2016)川08行终73号行政判决开庭前一天,苍溪县住建局局长兼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王琦通过设计单位派出代表(被申请人姚俊中专同同学、设计单位会计邱松益)慎重告诉我,先承认自行拆除餐厅设施,不一定是真拆除,然后县住建局立即对房屋改规变性,姚俊严词拒绝。既然县住建局清楚汽车库不满足功能,必须改规变性使用,为何要先拆,为什么无故损失上千万财产?苍溪县住建局可以霸道到这样?!         
    2017年1月4日,因被举报控告人不服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6日(2016)川08行终73号行政判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长(本案主审法官)李家祥、审判员李华(本案审判员)到苍溪现场勘验,约见苍溪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苍溪县住建局负责人,要求加快妥善处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1月8日下午在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大队长卢万鹏办公室,局长王琦、副局长靳德志,大队负责人卢万鹏、执法监督股负责人张海清等对接我们,王琦局长再次提出先承认自行拆除餐厅设施,不一定是真拆除,然后县住建局立即对房屋改规变性,补充说,不一定真的拆除,只要你名义上答应拆,我们两个月时间内就给你改规,不然,就一直与你"耗"下去,你们能够经受"耗"吗?此后王琦局长多次坚持这一方案,直至2018年4月,仍然将改规变性与自己承认拆除挂钩方案胁迫举报受害人同意,目的是规避强制停水停电停水国家赔偿责任和法律追究责任!   
    将改规变性与自己承认拆除挂钩方案胁迫举报受害人同意,目的是规避强制停水停电停水国家赔偿责任和法律追究责任,其“方案”居然可以坚持到目前来企图实现,黑恶程度令人吃惊!
发表于 2019-12-8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四川省纪委监委过问调查,请求中央赴四川扫黑除恶督导组调查真相,联系电话13308126166
发表于 2019-12-8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和非住宅作企业主所和经营场所,全世界惯例,全国普遍,是否放宽企业主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范围早作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创新与创业能力,是否文明发展的考量指标。
广元市人民政府对《广元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五指出“《广元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对“住改商”有关内容重新定位。鉴于“住改商”是民事行为,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范畴,故根据《物权法》和《征收条件》有关规定,借鉴其他市州作法,采纳有关部门意见,在《办法》中明确“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允许企业以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或者非住宅用房作为住所的,其工商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用途以及房屋征收、搬迁补偿等情形的依据”。“允许企业以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或者非住宅用房作为住所”不是新的立法规定内容,是据《物权法》规定的明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日《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5号)指出:
“(十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发表于 2019-12-8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5月19日《坚决斩断阻挠查处的幕后黑手》一文指出:“利用职务便利,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指控、起诉和审判;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干扰查处,帮助黑恶势力获取非法利益……
以上是“保护伞”阻挠查处的常见手段。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批隐藏在政法系统中的“保护伞”纷纷落马。本应是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铁拳头”,却在金钱与利益的诱惑下,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些阻挠查处的幕后黑手,罔顾党纪国法,助纣为虐、肆意妄为,必须彻底清除、绝不姑息。”
“公安的拘留权、检察院的逮捕权、法院的审判权——这些涉及“人身自由”的公权力,在“保护伞”看来,统统可以作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谋利工具。”
发表于 2019-12-8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江必新在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企发展的讲话时指出:"决不能因为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样一个单纯的理由,牺牲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决不能因为单纯的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借口,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于不顾;决不能因为有些民营企业量小力单而放纵有的法人单位店大欺客,践踏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决不能单纯地以国有资产流失为由,而损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也不能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借口,来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于不顾。一方面要防止有些人抓住,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一些行为上的瑕疵、轻微的违法行为,而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于死地。另一方面要警惕一些人抓住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敲诈勒索。还要警惕一些利用一些瑕疵来恶意诉讼,甚至提起虚假诉讼,来坑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行为。”
发表于 2019-12-8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警惕一些利用一些瑕疵来恶意诉讼,甚至提起虚假诉讼,来坑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行为。”
发表于 2019-12-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苍溪县住建局一位中层领导愤怒地质问我:你明明知道你的诉求无法回复,你为什么这么刁,为什么一定要求恢复?我质问道,为什么不能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9-12-8 18: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害死人,首先是政治上的危害大,它就像一堵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从而严重侵蚀党的根基。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才能与其作坚决斗争。

 楼主| 发表于 2019-12-8 18: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党员干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说到底是没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没有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而是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组织之上,个人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是顺应人民“期待”,而是为了自己的“顶戴”,不是为群众“省心”,而是为自己工作“省事”,不是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是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久而久之,与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渐行渐远。

 楼主| 发表于 2019-12-8 19: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一个人,这个人无论是什么人,是多大的官,就可以坏掉党的规矩和纪律!
发表于 2019-1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机关形式上的答复行为不等同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行政机关形式上对行政相对人要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请求作出了答复,但对被投诉的事项未予查明并作实质认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未作实体调处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被诉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
发表于 2019-12-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纪和国家法律,鼓励和支持党的基层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机关在诉讼中、诉讼前、诉讼后主动纠正错误,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对于存在瑕疵甚至是违法之处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补正和治愈。
发表于 2019-12-8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四川省纪委监委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0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0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08: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即停止扩大损失,就是最好的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08: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不负责任,集体对抗事实,如何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1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1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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