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巴州区法院举报法官陈娟枉法审判的问题:
一是,伪造证人电话通话询问笔录。
二是,作为法官,为何要更改当事人雇主杨义菊在庭审中陈述的时间和承包价格(庭审记录和判决书直接可见)。
三是,为什么把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用作这次坠伤事故的赔偿理由。
四是,2019年10月17日11:30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臣与熊关于质证的聊天证词为何被打马赛克(一审卷宗第80可见)
五是,为何法官拒绝向被告方提供庭审视频,和提取证人的电话通话录音记录
六是,一审庭审记录违背我方意愿,擅自将我方当庭陈述的完全不认可调查笔录三性的意见,更改为我方对调查笔录证据三性无异义(一审卷宗55页)。
七是,为何不当庭播放派出所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的记录视频。
八是,一审结束后,以下班时间到了,没时间看庭审记录为由,陈娟法官拒绝被告看庭审记录。(当庭视频为证)
巴州区人民法院纪检干部在2020年1月6日回应称: 陈娟法官存在书写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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