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3月20日9时45分到达现场。对琥珀庭院四期售楼部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该项目周边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巡查。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根据您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监管局的初步调查。经核实判断,《广告法》中没有禁止使用“公寓”等词汇的规定,也不存在使用绝对化用语。现有资料不能证明开发商有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无法进行立案调查。你所提供的(城规办〔2017〕123号)《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 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上面有“对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不得出现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等违规宣传用语。”的规定,此文件是2017年4月21日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发的文件,不能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判断开发商宣传“公寓”违反广告法的依据, 建议您:一是咨询发文单位,由发文单位进行解释或牵头处理;二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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