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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和谐法治

[群众呼声] 为巴中市纪委、监察委点赞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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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办案人?尊姓大名?你不是说欢迎监督吗?作为公权力行使者,在行使公权力查案时,你的姓名不属于不可以公开的隐私权——法定涉密案件可以保密的除外。是不是在查办此案时有渎职?怎么不讲道理,搞人身攻击?我可以起诉你!按照你的逻辑,那最高人民法院就不该改判。你是不是心虚的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颤什 发表于 2020-4-12 18:50
此案经过了多次复核,还在网上乱发帖,这个发贴人不捡蛋,让我相信世上确有偏执狂。

云南省孙小果案经过多次复核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方颤什 发表于 2020-4-12 18:50
此案经过了多次复核,还在网上乱发帖,这个发贴人不捡蛋,让我相信世上确有偏执狂。

你的问题好像很严重。竟然以违法的方式阻止对该案的合法监督!请纪委好好查查这个口出狂言的“”办案人“”!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方颤什 发表于 2020-4-12 18:50
此案经过了多次复核,还在网上乱发帖,这个发贴人不捡蛋,让我相信世上确有偏执狂。

看起来,你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政治两面派,所谓欢迎监察监督,其实是假装的,实质上是抗拒监督、打压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公安局查办此案的人中有人因村民(犯罪嫌疑人的远房亲戚)如实作证,就和她吵架,她气愤地对这个办案人说:“你总要把你的狗饭碗zhua脱嘛!”(zhua是对发言的拼写,意为“踢”。)估计这个村民受到了这个办案人的威胁。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方颤什 发表于 2020-4-12 18:50
此案经过了多次复核,还在网上乱发帖,这个发贴人不捡蛋,让我相信世上确有偏执狂。

你心里有鬼,害怕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纪委监察委好好查查这个网名叫“方颤什”的“办案人”,他的问题好像很严重。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方颤什 发表于 2020-4-12 18:50
此案经过了多次复核,还在网上乱发帖,这个发贴人不捡蛋,让我相信世上确有偏执狂。

你莫把这个删除!请留作诉讼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南江县公安局调查此案时,一个办案人说:“我们有两套证据。那一套不能给你看!”那一套是不是造假的?为何有两套?两套肯定不一样。用意何在?法律依据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纪委监察委好好查查这个网名叫“方颤什”的“办案人”,他的问题好像很严重。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刑法是不是规定有徇私枉法罪?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案发地调查该案时,戈显平对我说:“凶手行贿了。”我问:“他行贿,哪里来的钱?”戈显平答:“听说贷款十万元。”请纪委、监察委调查核实!我只如实提供线索,不能单凭他说的就肯定确实贷款行贿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戈显平是戈淑华的父亲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法治 发表于 2020-4-11 08:43
敬请多转发!网聚正义力量,共促社会和谐!原“政法王”周老虎都被勇于自我革命的党中央领导人民绳之以法, ...

我早就有律师证,但是不愿晒给你这个政治两面派!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方颤什 发表于 2020-4-12 09:20
我是此案办案人员,一对戈某死亡深表同情。二,戈死亡经巴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为中毒(毒药来源戈家〉 ...

从你很害怕依法监督此案就可看出你的问题很严重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谨防某些人把本该用来保护人民合法权利的权力当做自己发财致富的工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谨防某些人把本该用来保护人民合法权利的权力当做自己发财致富的工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村民们】1.对自称官方公职人员,需要您“配合调查”的,您有权利先核实其真实身份。通常,对其对您的询问,您可以拍照、录音、录像,监督其是否依法办案,不要被其所谓“涉及国家秘密”恐吓住,不敢录音、拍照、录像监督。因为百姓很难碰到依法真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所以不要轻易上当。电视台播报过一个真实案例:多年前,某罪犯自称是国安局工作人员,叫高档轿车车主配合查案。这个车主很配合,把车开到僻静处,被劫匪杀死劫车。2.不要在空白纸上签名、按指印。对纸上有文字的,若需签字,则仔细阅读无误后才签字,而且对所签文件全部拍照,以防被人篡改造假。3.对自己留存的证据要多备份,例如,把手机拍摄的照片存进电脑,发给自己近亲属。

 楼主| 发表于 2020-4-13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我深入案发地调查该案时,一个在该村算文化程度较高的村民对我说,县政法委某领导带队去“处理”该案的人中某个领导最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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