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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勇哥121

三问省高院、巴中市中院,这样的判决如何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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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5 16: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拒绝忽悠,有理有据……

发表于 2020-5-25 16: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25 19: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立同志:你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给我摆出判决的法律依据不得行。现在是判案终身制,我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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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5 19: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敢枉法判决,你就知道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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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5 20:07
告他,一直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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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5 20:07
告他,一直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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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5 20:43
2018年12月24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对XX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石某立案侦查。此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首起法院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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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5 20:44
2018年12月24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对XX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石某立案侦查。

发表于 2020-5-26 05: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黑恶势力无处可遁,让正义不再“迟到”,只有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才能真正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人民幸福。

发表于 2020-5-26 05: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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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6 07:22
如此胆大,纪检组要把此人历年来所判的案件梳理一下,看一下有多少枉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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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6 07:22
如此胆大,纪检组要把此人历年来所判的案件梳理一下,看一下有多少枉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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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6 07:22
如此胆大,纪检组要把此人历年来所判的案件梳理一下,看一下有多少枉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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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6 07:24
检察院要严查此人办理的所有案件。没有枉法,还他一个清白,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有枉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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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6 07:24
检察院要严查此人办理的所有案件。没有枉法,还他一个清白,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有枉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应责任。

发表于 2020-5-26 0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责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充分发挥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作用,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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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6 13:05
检察院要严查此人办理的所有案件。没有枉法,还他一个清白,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有枉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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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6 13:05
检察院要严查此人办理的所有案件。没有枉法,还他一个清白,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有枉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应责任。

发表于 2020-5-27 05: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哥给王立打电话,他说,同意重新鉴定就是给我顺个意。对方要闹,所以采信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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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2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时至今日,王立仍然不对该判决做出任何解释,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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