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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重回李渡有感:青蛙或者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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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政策和专家对南充垃圾处理问题的规定和意见:

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出: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王善成20091122日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说:“在垃圾处理问题上......不搞一刀切,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用地比较紧张,优先选择垃圾焚烧,但要达到严格的高标准的运行要求,运行中达标排放;对于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的欠发达地区,优先考虑采取垃圾的无害化填埋处理。


  垃圾处理的“主烧派”专家徐振渠介绍,20042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的专家组会议提出,我国东部地区人多地少,经济较发达,应以焚烧为主;西部地区,人少地多,经济发展较滞后,应以卫生填埋为主。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南充正是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应优先考虑采取垃圾的无害化填埋处理、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搞一刀切,在南充建立垃圾焚烧厂则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发表于 2010-2-17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家宝总理说: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力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 主化。

发表于 2010-2-19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了不起的南充网民,二十一万人次关注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最新统计,从2009年10月到2010年2月18日,南充网民在麻辣论坛里就垃圾发电展开讨论的帖子达293篇,浏览人次多达216567、回帖量10271。这是南充论坛对一个主题持续时间最长、关注的网民最多的一次,开论坛的先河。充分反应了民意,表达了网民的诉求。政府的决策者们,你们不要视而不见,你们应善待民意!

发表于 2010-2-2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11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同参事、馆员座谈。
温家宝在开始时说,今年是国务院参事室成立60周年。我们开个座谈会,以这种方式纪温念参事室成立60周年很有意义。

请参事、馆员们围绕政府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知 无 不 言,言 无 不 尽,言 者 无 罪,闻 者 足 戒。

   


温家宝同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

发表于 2010-2-2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 府纠 错离不开公民骂 声      2010-01-23 10:59:06 来源: 京 华 时 报(北京)             

近日,重庆合川区委书 记王作安说:“凡是针对合 川的骂 帖,一律不准删除。”作者认为,这意味着政 府的自信和纠错机制建立的可能。

      
              
作者:朱四倍
与“官 员反问记者替谁说话”、“记者被质问是不是党 员”明显不同,王作安要求不准删骂 合川的帖子,这不但尊重了公众批评政 府的权利,在笔者看来,更意味着政 府的自 信和纠 错机制建立的可能。
常识告诉我们,一味地要求公 众为政 府“说话”而不能批 评政 府,本质是在回避公众意见,也是对批评的无知。当下,一些领导总觉得批评是给政 府抹黑,一些地方官 员怕批评影响了自己的政绩,因而设法逃避批评或者删除不利于自身的“帖子”。
“不准删骂合川的帖子”告诉公众,政 府在行使权 力的过程中必须接受公民的监 督、批评,正因如此,政 府不但要有而且必须具备接受公众监 督、批评的雅量,接受公民监 督和批评是一个政 府天经地义的责任。也就是说,公民批评政 府和政 府接受批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进一步说,公民可以随时批评政 府,而政 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回避乃至拒绝公民的批评。这是常识,也是真理。
更进一步说,如果一个政 府或官员拒绝骂 声、排斥批 评的声音,是在拒绝纠错。没有必要的批 评,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失范、失衡甚至失控。健全和完善纠错机制,是任何社会和政  府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知道,任何国 家和社 会在作出决策和执行政策的时候,都难免出现失误或错误,没有任何人是先知先觉者。也正因如此,为了避免错误或错误的蔓延,就要有健全和完善的纠错机制。不准删骂 合川的帖子就是完善纠错机制的一种表现。这是民 主政治和政 治文 明的应有之义。
重庆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说:“凡是针对合川的骂帖,一律不准删除。”他认为,只要是合理的批评,都应该虚心接受,并进行整改。“整改完了,网民满意了,这才能删除。

发表于 2010-2-22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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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南充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必须回答:
有没有建设的必要性?
是否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是给南充人民带来经济效益还是经济负担?
项目在环境污染上是否存在问题?
建设程序是否合法?
招投标是否违规?
有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发表于 2010-2-2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call:打到中央去   告诉他们马上给我取消了
发表于 2010-2-23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发表于 2010-2-2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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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贺国强:坚持从严治党 促进廉洁从政 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2010年02月23日17:45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规招投标就是”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就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南充市ZF,你应该尽快结束南充这场垃圾危机,尽快宣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停止,宣布招投标作废。现在还来得及。

发表于 2010-2-24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围绕“如何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广州市应采取何种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如何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环保监督”等三个中心议题展开讨论,并将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书,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

发表于 2010-2-24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听说过败腐的事情了。

发表于 2010-2-2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去一下。

发表于 2010-2-26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岛市政协委员、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王军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尚没有一台垃圾焚烧设备的技术能够完全避免二恶英的排放,而国内也没有相关检测标准。据他介绍,二恶英附着于土壤的能力非常强,不易渗出。意大利的塞维绍(Seveso)二恶英污染事件发生10年后,在被污染过的土壤中仍然残存有二恶英;而在人体中的半衰期则至少为7年,人体吸收的二恶英很难排除体外。他告诉记者,二恶英曾是美国越战时使用的化学武器之一,毁坏了越南全国林地的12%,孕妇难产的事例占12.47%,而垃圾焚烧发电厂距离居民区1000米外仍不安全,何况300米。
    对于活性炭吸附二恶英的说法,他表示这是无稽之谈。“二恶英是微小固体颗粒,而活性炭只能吸附无机物。”他告诉记者,外国大量采用垃圾焚烧发电是在垃圾分类的前提下,将无二恶英污染的垃圾进行焚烧,而中国并没有充分采用垃圾分类,因此垃圾焚烧发电产生污染绝非“杞人忧天”。

发表于 2010-2-2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没有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必要性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修建将给南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增加了严重的新的环境问题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是普通的招商引资项目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违反了招投标法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个问题工程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5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南充垃圾焚烧电厂快一年了,顶起来,以示纪念。

发表于 2010-10-16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0-10-17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支持!
发表于 2010-10-1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明天的南充,天会是蓝的,水会是清的,山会是绿的,空气是纯洁的,我们,是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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