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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市任凯的投案自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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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7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任凯的投案自首申请书
中国  成都市检察院                                               单位:
投案人:任凯,男,汉族,52岁,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同德街2号5栋1单元3号(通信地址),身份证号510102196709298410,电话:18040316307
投案自首请求:由于任凯投诉控告的内容可能不实,为维护法律公正,投案人任凯以违反《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及第246条诽谤罪,特别向贵单位投案自首,希望贵单位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73条及第174条的规定依法履职,进行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为盼。
事实和理由:
投案人任凯不服代理李淑芳的四川省高级法院(以下简称川高院)(2018)川行申129号驳回再审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川高院法官王凤红在案件审理中,故意不纠正一审(2016)川0191行初233号法官李燕及二审(2017)川01行终225号法官宣磊故意违背事实,故意违背证据规则及故意严重违反审判程序的明显错误,故意明知有错不纠错,故意违法驳回李淑芳的再审申请,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成都市检察院检察官汤博为作出成检民(行)监[2018]51010000311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但是其决定书漏洞百出。任凯长期坚持控告汤博为故意有错不纠错,玩忽职守。任凯对成都市司法局何世亮、郭巍及何凯蒂对李淑芳的投诉鉴定机构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的回复“关于李淑芳投诉成都市联合司法鉴定中心事项的回复[2016]—120”(以下简称回复)中失职渎职,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犯滥用职权罪,也不断控告。
投案人任凯不服锦江分局成锦公(督)行罚决字[2019]9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认为锦江分局督院街派出所民警谷锐故意伪造光盘证据,故意打击报复陷害合法信访人任凯,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四川省人大信访中心原主任罗林、工作人员李兆淞、武警李健、川高院王世樑共同串通谷锐做伪证,报复陷害合法信访人任凯。投案人任凯不服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以下简称锦江法院)(2019)川0104行初73号行政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认为锦江法院一审法官马琳严重违反审判程序,枉法裁判。
投案人任凯多年以来在各个网站、论坛、纪委、检察院等投诉控告川高院法官王凤红、锦江分局民警谷锐、锦江区法院法官马琳、成都市司法局何世亮、郭巍及何凯蒂,高新区法院法官马琳、成都中院法官宣磊、成都市检察院检察官汤博为,四川省人大信访中心原主任罗林、工作人员李兆淞、武警李健、川高院王世樑等内容可能失实。
事实真相最终只有一个,要么是川高院法官王凤红及成都市检察院检察官汤博为玩忽职守;锦江分局民警谷锐严重违反程序,故意伪造关键光盘证据,传唤超时,违反《刑法》第246条报复陷害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及第397条滥用职权罪;锦江区法院法官马琳严重违反审判程序、渎职、包庇故意伪造光盘证据等的违法犯罪分子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民警谷锐,枉法裁判等;要么是任凯诬告、陷害、诽谤,不管是谁,都应该依法受到处理。
此致
投案人 任凯                手机18040316307
2020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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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7 1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9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6月8日绵阳市中级法院被冤民冯超涂抹成黑色,非常符合四川省三级法院塌方式腐败的现实。

发表于 2020-6-9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0-6-9 0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政府和法院造成久拖不决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冯元帅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935494-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若非案件有奇冤,谁拿青春赌明天。任凯控告四川省高级法院法官王凤红玩忽职守、成都中院法官宣磊枉法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主喷漆“黑”绵阳中院 寻衅滋事纯属逼上梁山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已成为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帮凶,请督促检查最高院成立巡视组开展巡视!
尊敬的中央第四巡视组赵凤桐组长、尊敬的中央第四巡视组全体成员:
    王树江担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已达两年之久,在此期间,冤假错案的联名人依法无数次向王树江院长反映四川省高院审监庭、行政庭故意违背审判监督程序具有的监督性,四川省高院审监一庭、行政庭已成为四川法院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保护伞,立案三庭副庭长田冬梅当面背后各一套,已成为四川三级法院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帮凶。然而,王树江院长不依法发现错误、纠正错误,联名人均怀疑王树江吃空晌!根本不执行全面依法治囯!
遭受冤判后的联名人,长期坚持每周到四川省高院递交材料,要求王树江院长执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实在在将遭受冤判的申诉案件导入法律程序,至今没有起到一点作用。
即便四川部份冤民长期成群挂牌在四川省高院门口及诉讼服务大厅喊冤也不过问,监督程序空转,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欺上瞒下,程序空转。
更恶劣的是中央第四巡视组向四川省高院移交办理复查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多达几千件,至今没有任何一个收到书面答复及立案复查,几千家庭多年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惨不忍睹。
冤假错案的联名人请求:尊敬的中央第四巡视组督促检查最高人民法院委派工作组巡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督查王树江院长不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巡视督查四川省高院审监一庭、行政庭故意违背审判监督程序具有的监督性,审监一庭、行政庭已成为四川法院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保护伞,和立案三庭副庭长田冬梅当面背后各一套,已成为四川三级法院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帮凶等问题。
法治不彰,人人遭殃!联名人此举若能換得全国人民和党中央常委知道、最高法院知道,四川法院制造冤假错案、保护司法腐败、枉法裁判已成常态,换得高院大力整治!则联名人对依法治国的贡献可载入史册!为推动法治前进一小步,联名人甚至不惜个人及全家人之性命!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冯超”同志学习!向英雄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司法黑暗播下人民对黑司法机关仇恨的种籽,冯超这是揭露黑司法强有力的手段,具有腊竹精神可嘉,願毁灭自己,但照亮了别人,对黑司法具有强烈冲击,有助于推动司法进步!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会记住:2O2O年6月8日发生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生在绵阳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件惊动中国司法界的导火索……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中央严肃查处四川司法机关腐败问题刻不容缓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把法院牌匾被泼漆引发的思考:再次证明建立法治社会何其重要


媒律圈儿
关注法制新闻,提供法律咨询; 昨天 08:15
500
今年6月8日,澎湃新闻从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获悉,警方正在对男子行为进行调查,但尚未作出处理。将法院牌匾涂黑后,男子打电话向警方报警自首。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泼漆男子姓冯,是绵阳市三台县一名企业老板,起因是其本人有几起经济纠纷官司在绵阳中院处理,由于对最终判决结果不满,6月8日凌晨,冯某前往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事先准备好的黑色乳胶漆将法院牌匾涂黑,然后打电话向警方报警自首。
500
下午,冯某的家属向澎湃新闻证实了此消息,并表示,目前冯某还在派出所做笔录。据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一位民警证实,冯某向法院牌匾涂漆后向警方打电话自首,因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警方尚未对其行为作出处理。《澎湃新闻》
笔者读到绵阳一男子对法院判决不公把法院牌匾被泼漆的事,又想到2016年陕西一访民称遭推诿摘县法院牌匾挂自家门口的事:司乾华被罚拘留8日,引起媒体关注。
不管摘法院牌子也好,还是法院牌匾被泼漆也好,有的网友说啊,是刁民有点胆大妄为,但我却觉得这完全可以理解。连刁民都想找法院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自己与法院的纠纷,这是好事啊,为什么法院要回避和推脱?为啥法院不秉公执法?法院的职责就是用法律惩治违法犯罪和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既然法院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法院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为什么别人不能摘你法院的牌子?或被泼漆?试想, 虽然法院牌匾被泼漆有点激进,可是,如果不是冯某把法院牌匾泼上漆,法院能这么快的表示愿意与他沟通继续解决与法院的纠纷吗?
众所周知,政府的天职是服务民众。政府的所有机关和部门都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办事机构。如果办事机构不办事,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成了作威作福的衙门,自然就名不副实了。既然名不副实,那为什么不能泼漆?法院牌匾被泼漆预示着被取消了为老百姓服务的资格。
有时候,也确有法院判决在理,有极少数当事人就是不服,无理取闹的行为。如果法院确实正确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最好是巡回法庭来处理,而不是地方法院。比起一些人无理取闹更应是“寻衅滋事”吧。你站得正,合理合法,那些不讲理的人再张狂,也狂不到哪里去。但实际情况是蛮不讲理的民众极少,反倒是违法乱纪的有权有势人多一些。
此事再次证明建立法治社会何其重要。法院和法官要建立自己的权威,就首先要有法治精神,在审案、断案时秉公办事而不能有半点私心。不但不能有私心,而且还要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让案件经得起推敲与时间检验。不然,别人的家事,别人的经济或刑事纠纷演化为法院与当事人的直接对立,法院、法官不得安宁,并且自身形象和社会信誉严重受损。
所以,首先不可以有冤假错案,其次是发生了冤假错案务必及时纠正,给当事人赔礼道歉。如果死不认错,事或者越闹越大,或者没完没了,被无限纠缠。
《整理撰稿:张子保》

 楼主| 发表于 2020-6-12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冯超访民英雄事迹在国外优土比上都有报到,让世界都能看清中国的司法腐败到什么成度。为我的冤民英雄冯超点赞,一定要腐败份子王树江受到惩罚,所以才有冯超这样的英雄,后面还会有更多的这样英雄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江分局局长李刚包庇在处理成锦公(督)行罚决字[2019]9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在侦查活动中,严重损害司法公正,违反《刑法》非法拘禁罪及滥用职权罪的锦江分局民警谷锐,玩忽职守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告
锦江分局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2020]182号《不予受理告知书》-2.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任凯向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投案自首,希望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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