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悉该信访后,我处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泰合尚渡小区座落于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97号,共17幢,2837户,合计建筑面积294678.47平方米,现由四川恒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物业服务。
该小区规划地下停车位1300余个,于2012年办理了预售许可。经了解,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每月向物业企业交纳40元停车服务费,而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交纳的停车费为200元(其中包括开发商收取的160元/月租金和物业企业收取的40元/月停车服务费)。几年来,物业企业为了与业主拉近距离,只收取了业主3-5元/次的停车费用,并未严格执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早已在车辆进出口进行公示:4小时内收取3元,超过4小时后根据停放时间长短加收费用,一天不超过13元)。目前,开发商急于回收建造成本,欲将地下停车位进行出售,同时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执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
根据市发改委2015年1月19日出台的《贯彻<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15〕26号)精神,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属市场经济,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服务价格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业主对停车价格还有疑虑,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
目前,我处已约谈了“泰合尚渡”物业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要抓好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加强与业主沟通,做好车辆管理解释工作,促进小区和谐。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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