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及社区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前筹备组负责人家被502胶水堵门,停地下室车库的卡宴车四个轮胎被扎了长钉子……” 当事人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柳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具体以公安机关反馈给当事人的办理情况为准。 2.关于您反应“筹备组组长曾小艳,在没有征求筹备组其他成员意见的前提下,以个人名义发公告解散筹备组且没有社区的兼章”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三条:筹备组组长履行以下职责:(三)签发筹备组公告。筹备组组长于2020年7月3日在小区内签发解散筹备组公告。 3.关于您反映:“《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不具备强制性,解散筹备组应该过半数筹备组成员同意” 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和活动,使用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筹备组应当遵守以下工作原则:(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90日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或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 4.关于您反映:“没有小区90天内成立起业主委员会,怀疑社区街道办,成心就是让业委会永远成立不起来。”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90日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柳城街道办事处、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关于您反映:“小区业主在10多年曾3次启动成立业委会,都在社区指导下以失败告终,质疑社区街道和物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泊林小镇小区于2007年1月竣工,交付至今共筹备两次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第一次于2012年筹备第一届业主大会,未能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原因是在“投票结果公示”期内,接到居民投诉,一是质疑投票环节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有暗箱操作的嫌疑;二是质疑物业公司参与投票;三是公示的内容出错。经街道核实后否决了投票结果。第二次于2016年业主联名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德通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于 2016年11月11日发布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至2020年7月3日筹备组组长发布解散筹备组公告历史近四年之久。 2020年6月份柳城街道办事处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对筹备组工作提出质疑,认为筹备组未能按照条例及指导规则要求期限完成筹备工作并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结合筹备组工作推进情况,2020年7月3日筹备组组长召集筹备组成员召开会议,筹备组6名业主代表有4名参加会议,将解散筹备组情况向筹备组成员告知,并于当日发布解散筹备组公告,并不存在利益输送。2020年7月7日,柳城街道办事处、德通桥社区组织泊林小镇小区党员代表、此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召开会议,就此次筹备组解散事宜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解释沟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下一步争取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鼓励引导小区党员发挥示范作用,建议泊林小镇小区,在党建引领下按照《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一条规定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因您未预留联系方式,故无法联系您告知以上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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