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办同志,你们好!筹备组以及业主经过详尽调查,现将你们回复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前筹备组负责人家被502胶水堵门,停地下室车库的卡宴车四个轮胎被扎了长钉子……”
当事人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柳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具体以公安机关反馈给当事人的办理情况为准。
回复:这件事情的发生,充分说明了业委会应该迅速建立起来,业委会是业主监督协助以及沟通物业的桥梁,使业主间,业主和物业间的矛盾,在发生之初得以化解,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扎车胎极端犯罪行为发生。目前筹备组筹备工作已经进行到末尾了,马上很快就能成立起业委会了,你们用这种一刀切解散的方式,解散筹备组是不明智的选择。
2.关于您反应“筹备组组长曾小艳,在没有征求筹备组其他成员意见的前提下,以个人名义发公告解散筹备组且没有社区的兼章”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三条:筹备组组长履行以下职责:(三)签发筹备组公告。筹备组组长于2020年7月3日在小区内签发解散筹备组公告。
回复: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三条:筹备组组长履行以下职责:(二)签发筹备组公告。但并没有写筹备组组长可以1人决定解散筹备组。
同样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十四条 筹备组应当遵守以下工作原则:
(二)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筹备组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成员进行表决时应当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持保留意见的成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筹备组共7人,只有组长1人同意解散筹备组,其余6人都不同意解散筹备组的情况下。
筹备组组长于2020年7月3日在小区内签发解散筹备组公告,是违法违规的,我们咨询了相关律师以及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处(主管业委会)部门,根据事态发展,业主将保留起诉曾小艳的权力。
3.关于您反映:“《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不具备强制性,解散筹备组应该过半数筹备组成员同意” 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和活动,使用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筹备组应当遵守以下工作原则:(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90日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或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
回复:我们咨询过相关律师及省住建厅,2018年7月26日修订的巜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才是法条必须执行,该条例并没有规定解散筹备组的条款。
《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指导性规则,需根据当时当地社区治理能力,小区具体情况以及特殊情况,对90天以内完成筹备工作的时间,可以酌情进行延长。主指是有利于小区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
目前,100多位业主联名反对解散筹备组,你们这样一刀切的做法合适吗?
4.关于您反映:“没有小区90天内成立起业主委员会,怀疑社区街道办,成心就是让业委会永远成立不起来。”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90日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柳城街道办事处、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回复:
90天内依法依规,没有瑕疵,能够成立起业委会的有吗?请举出温江区的3例来。
我们泊林小镇周边格兰威尔,江南房子,金域香州,大学城成立业委会,都是远超90天。
你们这样回复掩盖不了你们一刀切的不合适做法。
筹备组同志及业主建议,鉴于泊林小镇小区的情况:在原有筹备组基础上加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而不是不合法地解散筹备组!(让筹备组又从头再来,然后又以超过90天被再次解散......让广大业主多年的期盼再次化为灰烬!)
5.关于您反映:“小区业主在10多年曾3次启动成立业委会,都在社区指导下以失败告终,质疑社区街道和物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泊林小镇小区于2007年1月竣工,交付至今共筹备两次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第一次于2012年筹备第一届业主大会,未能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原因是在“投票结果公示”期内,接到居民投诉,一是质疑投票环节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有暗箱操作的嫌疑;二是质疑物业公司参与投票;三是公示的内容出错。经街道核实后否决了投票结果。第二次于2016年业主联名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德通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于 2016年11月11日发布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至2020年7月3日筹备组组长发布解散筹备组公告历史近四年
。 2020年6月份柳城街道办事处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对筹备组工作提出质疑,认为筹备组未能按照条例及指导规则要求期限完成筹备工作并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结合筹备组工作推进情况,2020年7月3日筹备组组长召集筹备组成员召开会议,筹备组6名业主代表有4名参加会议,将解散筹备组情况向筹备组成员告知,并于当日发布解散筹备组公告,并不存在利益输送。2020年7月7日,柳城街道办事处、德通桥社区组织泊林小镇小区党员代表、此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召开会议,就此次筹备组解散事宜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解释沟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下一步争取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鼓励引导小区党员发挥示范作用,建议泊林小镇小区,在党建引领下按照《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一条规定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回复:将近4年,扣除疫情,也就3年多,筹备组多次写呈报要求社区和街道加快推进筹备工作,都被各种理由推脱。呈报底件及街办和社区签收件,我们这里都有请上级主管部门来调查。举例:
筹备组一直是在社区街道办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去年12月4日业委会候选人报名就截止了,到今年7月3日出解散公告,候选人报名结果一直没有公示出来,期间筹备组成员无数次的电话微信及上门催促都没有结果,就这一个步骤就超过90天时间,筹备组有什么办法?现在以这个借口解散筹备组,我们有理由怀疑社区街道办,成心就是让小区业委会永远成立不起来!
有个别业主质疑筹备组时间超限是正常的,我们街办可以要求筹备组整改,比如限期3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等等,有利于成立业委会的方式处理,而不是用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处理,非常不利于安定团结,不利于合谐发展。
2020年7月3日,筹备组共5名业主成员加1名社区曾小艳组长,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曾小艳直接宣布解散筹备组,其他5名筹备组成员不同意,且会后告知另1名筹备组成员(当时在上班),也表示不同意情况下,违法违规解散筹备组,并在小区贴公告。
2020年7月7日,沟通会上筹备组及业主却不同意,非法解散筹备组,并已经向相关上级部门投诉。
泊林小镇筹备组及业主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