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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正依法对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
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正依法对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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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20
!!
正能量去哪儿了?上学时教育我们要勇敢同坏人做斗争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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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33
小偷太高兴了!做梦都没想到有人替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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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36
又发现一个发家致富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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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36
这是国家的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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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37
法律是保护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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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45
打击邪恶,维护守法者,是法律的本人。但在不同的司法者手里,法律成了变性金刚,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让人大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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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46
法律不严惩小偷,反而起诉受害者。这就是社会风气??就算苏某有一部分错,小偷又何其无辜?!惯犯是什么意思?想听解释?还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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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47
小偷为什么屡禁不止?因为犯罪成本太低!得手了可以随意挥霍,失手关进去几天就放出来!话说,天下无贼,警察该失业了,呵呵,谁会让自己失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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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50
太不可思议了?法律保护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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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8:51
原来当小偷也是一种很不错职业,可惜我没有亲戚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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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05
法既公正,但也树长了犯罪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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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07
和前几年那个被强奸没有配合导致嫌疑犯阴茎折断反而还让被害人赔偿的案件没有区别,颠倒黑白,好人难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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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07
助长了邪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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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09
无聊,这样不是包容犯罪分子,看个监控也要一个多小时啊,还要赔偿小偷金钱,这样世上犯罪人就会越来越多,公安机关会这样判决,真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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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16
太下像话了,如果被生活逼迫第一次偷可以如此,长期偷,只能医好伤,再给点生活补助就对了。这一方失去几百元钱,还要倒贴几万元钱,谁是受得了。社会又有谁愿干活,都会想去偷了,被伤了还会比偷的还多钱。警察与小偷,猫和老鼠,美好家园靠大家努力劳动,环境卫生靠每个人规类放存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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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17
又一起有效保护罪犯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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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2551ZQ
手机用户2551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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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0-7-1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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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不是不构成刑事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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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28
说的对,警匪一家还是有可能的!这世道怎么了!这样社会真的会安定吗?人民会安居乐业吗?小偷开心还得到一笔不小数目的票票!真爽!直叫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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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3 09:30
犯人是受国家保护的,正常公民应护法律责任的。你们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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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2551ZQ
手机用户2551ZQ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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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0-7-1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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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非法拘禁、打击暴力催收,这完全就是为了保护小偷和无赖。要我说就应该提倡对小偷、无赖进行人身攻击,在轻伤以下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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