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官方公众号消息,在交警到达现场后,机动车驾驶员有权要求交警鉴定对方所驾驶的电动车是否违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中规定,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
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一次充电后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公里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一次充电后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公里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只要违反其中一项都属于违规,违规就不是非机动车了,说白了那就属于摩托车了!
区别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机车,就看最明显的一个地方——车子有没有脚蹬子!有脚蹬子的是非机动车(上图),没有的属于机动车(下图)!送外卖的多是这种时速能达到50公里/小时且没有脚蹬子的电动机车。
既然不是非机动车,那机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上路就必须有车牌、行驶本、驾驶本、交强险……如果没有,就是违法上路,该扣车扣车、该处罚处罚、该拘留拘留,一切依法办事!另外,这些车因闯红灯、逆行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别再喊什么弱势群体了,机动车撞机动车该怎么办双方都门儿清吧?!不清楚问交警!
最后提醒司机朋友们,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打开手机录像,面对交警和骑车人,您一定据理力争,要求依法办事,莫要无责变有责,为了修车方便改认全责诈保去违法!到头来,“无责”的骑车人还有可能再找你给他看病、赔偿各种费用,没完没了,因为您“全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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