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此条规定是禁止未竣工的商品房售后包租。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高额投资回报!
而以上两点,五洲国际、眉山中南置业及洲际运营就是那样做的!! 他们以高额回报作为宣传回报,勾引百姓购买! 以包租协议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
而现在,他们霸占商铺业主,不付租金。这不是霸王餐,这是什么?是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利,在眉山称王称霸,欺凌业主!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政府也不是随便哪个都可以蒙蔽的!人在做天在看!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摸摸你的心,亏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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