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举证: 一.原2020年4月14日上午8时许,营山县烟草专卖局在中通快递公司仓库区大肆翻找他人快递包裹,在没有邮政管理局和公安机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非法私自克扣他人包裹,共计27个包裹54条卷烟,且每个包裹里面只装有2条卷烟,以上所说全部属实,有视频影像资料为证,同时有营山县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单据为证,以下是证据:
二:下面的单据是营山县烟草专卖局对非法私自克扣他人财物做出的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仔细看上面的张单据和视频影像资料,不难看出,确实是27个包裹,且每个包裹只有两条卷烟,营山县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单据上面填有快递单号,另外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明确写有----是一个编织袋里装有54条卷烟,有且只有一个快递单号.显而易见营山县烟草专卖局改变了案件事实.制造出了一桩假案,这不仅仅是滥用职权违法违规,更是典型的犯罪。这只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假案,或许更多像我这样的冤案假案错案还在发生,也许还有更为离谱的违法犯罪事实存在.请问烟草专卖局都是像营山县烟草专卖局这样执法的吗?是这样为老百姓办事的吗?
在此恳请纪检部门公安机关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及相关部门进入调查.严肃查处这种违法违规犯罪的行为,这是在给党和国家的脸抹黑,由衷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件冤案假案错案,为我们老百姓讨一个公道,坚信党和人民政府能够将这些违法违规犯罪的人绳之以法,追责到底!同时也希望国家烟草专卖局最后能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感谢党和人民政府
至此敬礼!
举报人:黄小春
电话:1868175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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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网络舆情中心 于7月21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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