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
第三章 补偿补助
第九条 对鉴定为C级危旧房需采取维修加固措施的住宅房屋,区政府可给予每个产权户不高于2万元的补助;或者可优先纳入“改扩翻”项目实施。
第十条 对鉴定为D级危旧房,可以采取维修加固措施的,区政府给予每个产权户不高于4万元的补助。
对鉴定为D级危旧房需整体拆除,根据城市规划可原址重建的住宅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组织原址重建,自行周转过渡,区政府给予每个产权户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对鉴定为D级危旧房需整体拆除,且原址无法规划重建的,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排危过渡,排危过渡期间,区政府可给予每个产权户不高于0.84万元/年的租房补贴。若全部房屋所有权人自愿出售或置换的,区政府可按平等协商原则,按不超过被搬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2倍进行货币收购,或者等价值进行产权置换;房屋收购或置换后,原土地、房屋和附属设施归政府所有。
危房如何处理,政府文件规定得很清楚,华凤街道办事处为何不按文件执行,你们究竟想达到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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