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应该大力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之事,也就是将已确权的农宅和宅基地入市,把想从城镇出围的一些人的钱,引导到农村去投资、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这样做:一是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从而扩大内需消费;二是活跃人气可有效克服乡村“空心化”,切实稳住和振兴乡村;三是政府可获得比较可观的税费收入,以缓解债务危机;四是可暂不实施《房产税》,分流城镇一部分人的改变性住房需求,能达到一定的平抑城镇房价的目的,从而实现渐进式去泡沫,即经济软着陆。政府应尽快建立“土地流转、农宅和农宅地信息交流平台”,使已流转的土地和有交易意愿的农宅、农宅地活起来,减少撂荒土地和顺利实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期望政府能制定出更好的、具前瞻性、可操作的符合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真正有利于我国农业振兴、农村土地利用和农民增收、粮食安全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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