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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11月新规!泸州:乘电梯未给狗狗戴嘴套或装入笼,最高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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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乘电梯未给狗狗戴嘴套或装入笼最高处500元罚款,宠物随地“方便” 主人最高罚200元......10月12日,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已于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养犬

乘电梯未给狗狗戴嘴套或装入笼,最高处500元罚款

《条例》中写道, 在文明养犬方面,公民应当遵守下列规范:携犬只乘坐电梯或者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采取为犬只配戴嘴套、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等安全防范措施;主动将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等。

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对饲养的犬只不进行强制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出户,未使用牵引绳的或者乘坐电梯、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给犬只配戴嘴套、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安全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出户,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清理,拒不清理的,可以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通

给车加装遮阳伞或雨棚罚20元、不戴头盔罚50元

《条例》还提到,在交通秩序方面,公民应当遵守下列规范: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占用道路、公共区域内的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车不超过二十日,临时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不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装置。

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妨碍安全行车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三十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的,处三十元罚款;经劝导仍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公共区域内的免费停车泊位超过二十日的,责令其驶离;经催告后仍未驶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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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32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32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34
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35
虽然我也养宠物,但这新规双手双脚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37
是该管管邪恶的狗子们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37
别说了,这些都是骗人的鬼,我住钓鱼台小区二号楼,我们楼上有一家喂狗,我还被狗追过,找个物管物管不管?,第二次又碰见这条狗了,打电话给社区民警,结果大山坪派出所民警给我说的是,你想干嘛嘛?你是让我们现在来给你把那只狗打死吗?现在下着雨,明天给你回电话,结果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而且每一次看见那条狗都从来没有牵过的,追过我两次,碰见过无数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0
支持,有些养狗的对狗比对老人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0
支持,有些养狗的对狗比对老人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2
处罚力度太低,差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2
关键是怎么才能证明呢?还有究竟是谁来执行任务和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2
好办法,有些养狗的太不自觉,吓着老人小孩还理直气壮的。早就应该出台一些强制措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3
这个规定早该岀台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3
有些老年人牵条狗像多威风似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9
好,早就应该这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49
养犬措施太好了!大快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51
我认为城市里面就不应该养狗 ,又不卫生、也不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52
这个条例很好,但重在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52
我很支持泸州“关于乘电梯未给狗…罚款"的新规,实在是做的太有水平了,双手点赞!有些养狗的,特别是那种养大狗的,本来电梯里就窄,万一被大狗养伤岂不是倒霉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0:53
这条规定太好,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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