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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11月新规!泸州:乘电梯未给狗狗戴嘴套或装入笼,最高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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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1:49
坚决打击小区消防通道乱停随泊车,希望当地政府和物业公司当刀立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2:00
养犬可以,但在家喂养,不带公场,带在公共场拉屎拉尿引响卫生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2:05
这才是文明城市该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2:14
我是合江人,很多养犬带犬只到公共场合拉屎拉尿引响卫生不?环卫I人辛苦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2:18
这条关键不是交通问题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2:23
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2:25
城市内应该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3:2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3:21
不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3:21
点儿都不人性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3:21
太落后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3:21
太没有爱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3:22
幸亏我没座电梯公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3:22
不愧是四五线城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4:27
坚决支持泸卅规定,必须重罚,严重打击,因为养狗人把自己的快乐兴趣建立在威胁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支持泸卅新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4:37
非常支持,文明养狗,狗不懂事人应该懂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4:51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4 15:15
你好这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20-10-1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出些屁股决定脑袋的法规

发表于 2020-10-1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得不错,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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