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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网上公示控诉以王维登为首的南充市县两级法院法官的累累刑事犯罪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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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6 14: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案件中的诈骗犯罪分子刘xx在其原三次法院审理中的代理律师是西充县源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参,其在王维登此次审理中才退出代理由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仕福代理。个中一明显原因即是陈参是在原审(2017)川1325民初254号法庭审理中和最后一次庭审现场(2018年3月22日)与刘xx当庭接受审判长询问并表示不再存在有上述所提到的那一个所谓的"80万"结算事实了,也知道此次刘xx又再次以虚假陈述诉求此"80万"明显容易暴露其诈骗犯罪罪行。且此一系列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诈骗犯罪的制作者明显是陈参所为,因为其与案涉主要诈骗犯罪分子杨xx原本是在此案期间的内蒙古合作修建高速公路的合伙人。而已经西充公安受理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民终30号案件中的西充法院审理时其又充当了诈骗犯罪分子杨xx的全权代理律师,在两案中极力欲将杨xx列为我方合伙人、代表、负责人,极力掩盖杨xx合同诈骗犯罪罪行和虚假诉讼诈骗犯罪罪行、且曾在原西充(2015)民初510号案件中成功收买我的代理律师何云峰参与篡改委托书和证据、与法官勾结导致法官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金额高达410多万元……此也就是我上述提到的律师参与违法犯罪事实。

发表于 2020-10-2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8 10: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网络阳光,市县两级法官因畏惧刑责而选择沉默,因为蛆虫是无法承受烈日烤晒。而市县两级法院官方,小问题回复、大问题回避与漠视的常态应该有所改变。面对我网上针对王维登如此严重刑事犯罪事实的控诉、且查实其等所犯罪行证据核实也仅仅只是在法院保存的案卷材料与证据中即可拿下这一特大刑事犯罪团伙,让其等进入监狱。现今市县法院系统出现如此一系列由法官、律师、诈骗犯罪分子在五年审理,至今已达6年能够利用法院判决来诈骗犯罪既遂且能躲过一道道监督救济程序逍遥法外……应该引起南充法院官方的重视并彻查,还南充法治正义!如果经核实查证我所控诉内容夸张不实、事实不清,或证明王维登等刑事犯罪罪行存在有证据不足?我敢于承担法院官方的一切最严厉的法律追责。立此存证,欢迎大家都来参与监督与见证……促南充法治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20-10-28 2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9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级人民法院应该重视彻查此案两级法院法官的严重枉法罪行:针对王维登需要进行一场全面"体检",其是否患有"色盲"等眼部疾患?其是否是一个不识文字的"文盲"?其脑部是否患有"精神"类疾患而看不懂证据上显示事实、不能辨别证据?……出现如此一系列症状、其病症源头是否就来自于其收到的诈骗犯罪分子刘xx那箱"土鸡蛋"?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9 14: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经历此案,就不会真正知道人性之奸之诈之毒;更不会知道法袍下掩藏着的"极权罪恶"。法官犯罪,发现难、难发现!法官犯罪,处理难、难处理!满口法律正义,背后竟包藏着一桩枉法犯罪和徇私枉法罪恶。论古今贪赃腐败犯罪,首恶应属法官枉法犯罪类的司法腐败。现今中央政法委雷声轰鸣、南充中级法院杨敏院长的坚决落实.彻查整改……欢迎大家都来参与监督与检举、共促南充公平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9 20: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南充查处涉及利用公权力进行违法犯罪的市监察委、在面临现今两级法院法官队伍已经形成的枉法犯罪常态化、腐败利益链条化的今天,能够及时发挥监察职能拿下一大批滋生在法院系统中的贪赃枉法犯罪分子,那才是真正的比所有口头与宣传中的严厉"打击、查处、整治……"等等行动来得真实。否则,一切又一切的坚决口号就仅仅只能是一段传音频律,欺上又瞒下的一波又一波"行动"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0 15: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称一个人胆量大到无法无天、即是这个人已经拥有了"吃雷"的胆子。论王犯维登等这一伙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均是个个都拥有了.吃雷的胆量。其等能够在堂堂两级法院一次又一次次进行着刑事犯罪、敢于藐视党纪、国法中最严厉的大国《刑法》,在犯罪既遂后也能至今逍遥法外对抗一切法律救济与监督程序,拒不认罪服法……值得相关部门和南充两级法院院长们重视并彻查,不能待到其等贪婪成性吞下的一颗又一颗"炸雷"形成一枚可以随时引爆的司法腐败炸弹。

发表于 2020-10-3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1 1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熟知的司法腐败中的"办案搞钱"也是无法达到王维登"判案搞钱"的恶劣程度,因为很多办案即是仅仅隐藏部分事实或不作为、乱作为而收取贿赂钱财。而王维登在此案件中上演的枉法犯罪手法,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搞钱手法,已经贪婪到公然违背法院案卷宗里证据上明明白白的事实和原件证据至今保存在我手中,且这一个个证据事实已经证明的是一起全国罕见、犯罪分子疯狂胆大、犯罪金额高达涉千万元特大刑事诈骗犯罪事实,自己这样的枉法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暴力型的抢劫罪案,以判决书来实施巨额抢劫犯罪和充当特大刑事诈骗罪犯的保护伞。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 0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2018)川13民终4013号判决书上的明显且疯狂枉法犯罪事实是:明明你手中至今保存有红头红印的原件函等文件证据,而王维登在无色盲病症的情况下强行维持原审西充法院采用的黑头黑印复印函等文件上添写手写"杨xx"变造伪证;明明你手中至今持有那220107元由刘xx亲笔出据10笔收款原件证据,而王维登在不是文盲的情况下却在判决书上编写一个"刘xx此未单独出收据",原历次判决审理中刘xx均认可此10笔是其签名并认可的已收款,而王维登却在其判决书上编写一个"刘xx在起诉前即提出不认可";明明有我原2016上诉由南充中级法院审理、2017西充重审中当庭查明不存在的80万元,且有庭审笔录明确记录我一直主张这所谓的"80万"伪造证据上的一切事务均是我自已完成并拥有一切由各包工头、工人出据的最原始收据原件为证据的情况下,而王维登却在其判决书上编写一个"我在原审中并未主张此80万系我自己完成",王维登的"我并未主张此80万系我自己完成"的判决理由就是明显的编造判词理由枉法犯罪,且仅仅从刘所举此伪造证据上也可查实80万为0诈骗犯罪事实……一系列一系列的枉法犯罪疯狂症状,都是在王维登个人并无精神类疾患医院鉴定证明下作出来的颠倒黑白、胡乱认定事实和编造判词理由的判决结果就是疯狂的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 16: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所述仅仅只是概述与列举几例让大家都能够看懂读懂准确认定的王维登等枉法犯罪罪例,作为堂堂"大城"法院的南充中级法院的法官们在看到此贴时,根据此贴所举仅仅只是一两个枉法金额即达百万元、且不论已经查实并从第一次西充(2015)民初字510号判决金额中减少的高达300万错判金额,在西充(2017)川1325民初254号判决那85万枉法金额中都因我上诉由王维登纠正了多判的近48万多元,眼见所谓的480万元为0时……王维登使出了上述中的一系列一系列枉法犯罪手法,将一个本已被完全揭穿的特大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案件又变成了活生生的如同抢劫般的"民事"判决结果,且枉法犯罪金额连利息高达超两百万掩盖了这一特大诈骗犯罪罪行且诈骗犯罪既遂、让犯罪分子继续逍遥法外!……法官们认为王维登等这是不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院长们更是精通《刑法》的法官们的首长、自己也是大法官,完全可以根据我网上仅仅只是此几例且查实简单的罪例即是认定王维登等不仅仅触犯《刑法》、且犯罪性质与情节非常严重!现今杨敏院长也承诺坚决落实市委巡察组意见、彻底整风正纪……王维登等这样严重的刑事犯罪团伙所犯的如此一系列严重刑事罪行,更应该是严厉惩处的整风正纪中的打击范围吧?

发表于 2020-11-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法官沉得住气,稳得起,很少见。

发表于 2020-11-2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打疯浪狗 发表于 2020-10-26 08:44
很奇怪王大法官为何不以诬告罪将当事人绳之以法,是高风亮节还是内心有鬼不敢告.

真的奇怪,是不是默认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 15: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拿不出来添写了"杨xx"手写签名复印件的原件,因为此一系列原件在我手中,原件上无任何添写文字。王维登也不敢拿出其判决书称的"且刘xx未单独出收据"那10笔220107元收据,因为这10笔上面张张都是刘xx签名出的收据。王维登也不敢将那所谓的"80万"证据在网上页页展开,因为上面全部金额仅仅只有392421元、再扣除有杨xx亲笔圈画和刘xx亲笔书写的扣除事项金额、再根据我现在还保存在我手机微信中的当年我在施工现场拍摄的十数张我方工人现场施工图片和手中最原始支付帐务证据即可证明80万为0。仅仅只是在王维登采用的此伪造证据上即可证明其等严重刑事诈骗罪行和枉法裁判罪名成立………精通《刑法》犯下刑事重罪的犯罪分子王大法官在面对网上阳光,不默认罪行能行吗?谢谢大家的关注与监督!

发表于 2020-1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刃向内,内鬼必捉

发表于 2020-1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调研第一组督察公告
来源: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调研第一组        发布时间:2020-11-02 19:24:54


  根据工作安排,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调研第一组将从2020年11月2日起至11月19日止,对南充市纪委监委进行督察调研。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和督察工作职责,督察调研组将受理南充市纪委监委及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与督察组联系。



  一、督察组联系电话:17713542468(9:00至18:00)



  二、意见箱悬挂地址(已避开摄像头):



  1.南充市纪委监委机关(顺庆区北湖巷98号)食堂后面电动车停放点。



  2.高坪区江村街19号(达州银行附近)。



  三、电子邮箱:sc17713542468 163.com



  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调研第一组

  2020年11月2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5 2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世间人们常言的"狼心狗肺",也正是如王维登等这些狗官罪犯才能具备。此狗官身为法官,本是依法依理依据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可其因为贪婪犯罪、心肠歹毒至可以称得上是灭失人性,利用手中的法槌敲出来的是罪恶的枉法犯罪"金蛋蛋",干出来的是伤天害理的罪恶勾当……摧毁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损毁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残食着诉民的合法财富,毁灭了我等本人与家人的法律信仰与人生幸福感。骂其千句万句"狗官、罪犯",刃其千刀万刀也是无法弥补其等犯罪行为带给我们的伤害与痛苦。

发表于 2020-11-6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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