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城镇规模,加快城市发展,我县于2009年对奎安村2、10社已获得征地批文且已全部付清各项征地资金的239.74亩土地进行包装,并以编号“岳58号”推出拍卖。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按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次源厅的要求,实行净地拍卖,拍卖起始价为13200万元。该地块拍卖方案经安岳县人民政府2009年第1次土地行政审批例会审议通过,并经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岳5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安府函[2009]33号)同意。该地块于2009年4月17号委托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四川省荣亲集团有限公司以1.322亿元竞得。该公司竞得土地后,按程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由于该地块为净地公开拍卖,在征收土地补偿时由安岳阳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农房进行搬迁,荣新集团不负责该地块上的拆迁,因此,荣新集团不需办理拆迁许可证。 目前,荣新集团分两批次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涉及土地面积144.45亩。办理了施工许可证5个,建筑面积133481.7平方米。同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已开工项目均办理了相关建设规划手续。 综上所述,岳阳镇奎安村1、2、5、10社征地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在座谈、公告的基础上实施,已使用土地全部有省政府批准文件。同时,荣新集团取得和使用土地,也是按程序依法取得并办理了相关开发建设手续。所以楼主发贴内容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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