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阿林筑路处诸位领导好!致书无别!敬请诸位领导,行行好,把省,州人民政府给为在林区苦干实干几十年,到离退休时又无家可归的离退休干部。省里拔的銭在山王庙買的荒地,休建的干休所。的产权归还给这些忠厚,善良,的离退休老人。从道理上該住房的产权是这此离退休干部所有,从政策上更是早就明文规定!该房屋的产权给该住户所有。故請求阿林处领导!行好事,説好話子多孙多福报多。想当年建国初期,創业艰难百战多的年代?林区的生话,工作条件都特别差,我们这代人,真的是吃大苦耐大劳而工资又特别低,天寒地冻的,而工资又很每月只有四五十元。感谢省,州人民政府的关心,给这此在林海雪原工作几十年,到退休时又无家可归,给的建房補助费修建的住房。所以請求把山王庙干所的产权归还给山王庙的离退人员。这是天经地义的正当请求。万望阿筑处领导,不要慎此次拆迁而巧取豪夺。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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