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国酷判为传销,请让李董尽快回归尊敬的各位领导及各位法官:你们好!2019年6月21日,国酷总部及遍布全国各地的100多家分公司因为涉嫌传销被查封了……一年多来,国酷的11万多股东大多生活在着急、困苦中……在国酷总部要等到“资金审计报告”出来才开庭的情况下,省外的分公司都还没有立案,省内的分公司有的没有立案,有的已经立案,有的开庭审理了没有判,有的已经判为“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了的大多在上诉或申诉——因为法院的判决只注重了张军检察长讲的“文本法”(系统反应你名下有30人以上就是传销),没有注重张军检察长讲的“内心法”(“老百姓的评价,人民群众的感受”)!国酷股东竞相投资国酷股权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国酷是正规实体企业。有省工商局等部门的证照;有工会;按时足额交了税收的;有的分公司开业时,政府部门领导到场祝贺,电视台也报道了的;李昌强董事长2019年5月还荣获了“四川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等等2.国酷业绩显著。国酷协办西博会,李董在会上畅谈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得到了与会领导及嘉宾肯定;最高检影视中心、省委宣传部、华西医院、新华文轩、中国联通、中金基金等等都是其合作单位3.国酷股东很自由。参不参与自己作主;持股多少自己决定;随时可以转让股权。4.国酷的股权众筹分享模式是直销分享模式。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分享经济。国酷的“美酷家商业创业平台”在人民大会堂荣获了“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共享创业平台奖”、“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创新奖”等大奖;四川大学经济研究院还将其作为课题研究并成为合作单位;电视台等媒体称之为新模式新经济,让地方特色产品走向全国各地,等等。5.股东们竞相投钱持股。因为大家了解到国酷合法可靠能稳赢,大多尽量投资,有的还借钱贷款或刷信用卡进行投资。《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国酷股东是看到国酷是政府部门支持的好企业,分享经济也是国家支持的才自己尽量投资。他与传销只靠拉人头前面人赚后面人的钱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国酷股东是政府部门支持的好企业的合伙人而不是传销组织的参与者!在此,我们热切期盼:莫将国酷判为传销,让李董尽快回归国酷。这样,既能体现法律打击犯罪保护民众的宗旨,也能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既保护了11万多国酷股东的合法权益,也維护了社会稳定;既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也落实了张军检察长的讲话:“办案不仅要不违反“文本法”,那是最低底线,同时还考虑我们的“内心法”,什么是“内心法”?老百姓的评价,人民群众的感受啊!”千言万语,难述十几万股东内心的彷徨,焦虑与不安;万语千言,只愿众多百姓能够收回本金,回归正常平静的生活!
此致敬礼
美酷集团南充分公司
10万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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