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国酷(美酷)案件受害人,案子历时两年多,我们也维权了两年多,结果2021.12.30成都锦江法院对总公司李昌强 魏三宝等人按单一传销罪判决,我们提交给公检法几人身的证据材料被他们无视,我们广大受害者对此案的判决有七不服!
1、我们普通老百姓是买的公司宣传的原始股,签了持股协议,跟传销沾不上一点边,硬生生地将一个合同诈骗案判为传销,这样一棍子打死让老百姓背锅,老百姓是冲着公司办的合法证件,各地媒体大势宣传,各级政府领导支持才放心地买了公司宣传的所谓原始股,我们是被他表面的合法外衣蒙骗的!
2、公司涉案资金从几十亿一步步缩水成三个多亿,这么大的资金缺口都没有查就草草以传销结案,这是不是徇私枉法?
3.各公司那么多涉案人员为什么仅仅只对个别法人采取了所谓的强制措施,而那些骗了老百姓上百万千万钱的团队长骨干讲师却逍遥法外继续做其他违法项目坑害老百姓,他们的违法所得为什么不追?为什么不对他们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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