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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充市住建局:我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你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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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正确了!

发表于 2021-1-23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发表于 2021-1-2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

发表于 2021-1-2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21-1-2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她就来气,楼主有胆识

发表于 2021-1-2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有人会出来主持正义的

发表于 2021-1-2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发表于 2021-1-23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脸有木有??

发表于 2021-1-2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

发表于 2021-1-2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威武

发表于 2021-1-23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帖子不顶上去,大家就看不到了,浪费楼主一番心血!

发表于 2021-1-2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黄钟大吕,振聋发聩

发表于 2021-1-23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行不行啊?

发表于 2021-1-2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忍无可忍

发表于 2021-1-2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叹一声,这是法制社会么???

发表于 2021-1-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违法、犯法

发表于 2021-1-2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奉公守法

发表于 2021-1-2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久久不能平静

发表于 2021-1-2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

发表于 2021-1-2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我是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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