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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乱搭乱建让自己住的高档小区贬值[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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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8 09: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看一下,我是承平盛世4期二楼,这是我在客厅照的,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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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8 0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 15: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大广安就没高档小区一说,看看你的邻居啥素质就知道了,还是以前住的家属院不错。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6 14:43
后续了
发表于 2021-3-17 12: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编辑2 发表于 2021-2-23 10:00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广安市城管执法局

这么久了相关部门都不回应?????
大乔(匿名发布)
大乔(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3-17 14:43
关注一哈了

发表于 2021-3-19 17: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9 0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9 07: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暨拦棍 发表于 2021-3-29 00:17
处理一个月了也没答复

12345市长热线或者去“问政四川”反应问题,这两个地方一般相关部门都会回复。
发表于 2021-3-29 0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暨拦棍 发表于 2021-3-29 00:17
处理一个月了也没答复

还有就是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应的问题相关部门是肯定要回复的。

发表于 2021-4-6 1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交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相关部门回复?

发表于 2021-4-15 1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湾枪 发表于 2021-2-28 09:02
请大家看一下,我是承平盛世4期二楼,这是我在客厅照的,严重影响

随时窗边就有可能站个人 太没隐私 太没安全感了 二楼业主应强烈要求一楼业主拆除

发表于 2021-4-15 1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82577168 发表于 2021-2-25 16:56
我合同约定了具有使用权,网签字合同是经过工商部门备案的制式合同,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不允 ...

你自己找来合同看看,合同上也不会明确你私家花园的面积和位置,开发商是好猴精的人,还会被你下套,都是口头承诺,没有任何法律效益,而且任何约定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违建就是违建,改变不了性质。有人举报了,城管都会提出整改,要求拆除,甚至冻结房产交易。
扁鹊(匿名发布)
扁鹊(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4-16 15:35
省级媒体转交的舆情这么久了都可以不回复,说明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对待老百姓的问题有多敷衍,如果老百姓直接去投诉小区乱搭乱建更不会管。
发表于 2021-5-9 17: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个一楼和顶楼贵一千多一平,搭的也是阳光棚又不是修了一个房间
发表于 2021-5-10 15: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中央公园 发表于 2021-5-9 17:11
别个一楼和顶楼贵一千多一平,搭的也是阳光棚又不是修了一个房间

被开发商忽悠了请去找开发商,别用这理由侵占大家的公摊面积。

发表于 2021-5-11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82577168 发表于 2021-2-25 16:23
购买的合同价格高出上千元每平方米,如果没有花园你得要吗,并且合同上已经约定一楼和顶楼对于花园和露台具 ...

如果花园是封闭的,一楼想怎么搭建可能还真管不着,如果是开放式的,这个就不是一楼说了算的。不管卖方的销售之前承诺了什么,都不能算数。开放式的花园就意味着属于小区公共所有,任何业主都不能去改变成私有。

发表于 2021-5-1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82577168 发表于 2021-2-25 16:56
我合同约定了具有使用权,网签字合同是经过工商部门备案的制式合同,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不允 ...

这些你买房时就要想到一楼存在采光不好、湿气重、楼上有可能会有东西掉下来的因素,人家是一楼唯恐避之不及,你还偏偏要去选一楼,还多出一千块一平方,你这是啥思维哟。自己被卖房的人忽悠了还在这强词夺理。开放式的花园,根本不属于任何一家业主,那是全小区的。大家都有公摊。你自己没有分辩能力怪谁呢。难道网签合同上写明了你可以对小区一楼的公共绿地与通道、走道可以乱搭建?就算写了,也得不到法理支持,这种合同是没有效力的。

发表于 2021-5-1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种是不允许的吧,投诉城管局去吧,南充那边这种情况都被强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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