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该这样实行了,期房预交首付后在交房的时候出现很多大问题,弄的业主维权艰难,又退不了房,宣传的和实际的差错很大,业主买的房子只有套内那点大,公摊百分之几十花的钱不少,凭啥开发商每户要多收这个钱,很不合理,国企铁投公司视高的房子就是一个例子,虚假宣传,赠送面积宣传的时候有,签合同的时候就不见了,房子根据关系户来修,有些基本都有窗户,有的只有主卧有,随意变更户型图,门口每层有一户门二根消防管和箱,开门不方便还容易撞到人,卖的时候有的是三间卧室,房管局备案的是一个卧室,一个阳台,一个储藏室,有这样修房子的开发商吗?还有一个问题没落实,房门洞口像窑洞,小的床都没法搭,视高的设计室,住建局,规划室等等部门他们严重失职,视高房子维权的很多这都是他们不作为造成的,希望上面主管部门和领导督促他们做好自己的工作,对得起业主们辛苦的血汗钱,对得起他们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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