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作为“人材引进“而来到的都江堰,到都江堰的原因是:我是成都人。
我的学生生活是在成都度过的,在毕业分配时被分配到了一个外地 的工厂。因我学的是机械,分配到工厂后就在技术部门工作,从“技术员”、“工程师”到负责生产工艺,一干就是十八年。
到外地工作后,回成都的时候就少了。没结婚的时候每年有十二天连来回路途时间在内的“探亲假” ,而结了婚后,就每四年时间才有一次连路途时间在内的十二天“探亲假” 。这时父母都老了,父亲更是因病长期卧床,而我远在几百里之外,无法在面前尽孝,深感愧疚,就有了调回成都的想法。
我也在成都联系好了调动单位,对方也发了商调函,但厂里就是不放,原因是怕我泄露了技术秘密。在经过了多次争吵后厂长终于放下了狠话:“除非你辞职!你敢辞职我就放”,这话还真把我给吓往了。要知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工作是分配的,招工得有劳动局分发的招工名额,招工得有指标,单位不得擅自招人,擅自招人就是违法。
总算天无绝人之路,有一次看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则灌县某工厂招聘技术人员的公告 ,我就给了回复,表达了愿意到灌县工作的意思。没过几天,这个工厂的副厂长就给我来了信,邀请我到厂里看看。恰巧我正要回成都,于是就去了。
到工厂一看,这个厂所生产的产品都积压在库房里,连库房外也堆了不少。我抽样检查后对陪同的那位厂长说:“全部是次品!”那位厂长问我是什么原因,我就要他带我到生产线上看看。看了生产线后我回答他说:“是这是一条不成熟也极不完善的生产线,生产不出合格产品。要生产出合乎标准的产品,就必须对生产线作一个彻底改造。”于是我就在灌县城里往了两天,买了几样文具和一张图纸,绘制了一张流水生产线总图给了那位厂长。
我回到我的家后不到三天,灌县的厂里有两位副厂长就来到了我工作的地方,邀请我到他们厂去工作,职务为“厂长技术助理”,享受副厂级待遇。我说我的要求也不多,就两点:1,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到都江堰 。2,厂里要给我准备一套单独居住的往房 。没想到,这两点要求都得到了他们的答应和保证,于是我向厂里递交了辞呈并会同厂里管人事的人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来到了都江堰。
到了都江堰后,厂方果然按照我的要求。分配给我的是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后面还有个约二十平方的小院 。 孩子的户口也随我的户口迁移到了都江堰。而按当时的政策,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口,跟我是很难办到的,也不合法。事后听说孩子的户口在公安部门就引起了争议,是在当时的都江堰市长孙寿全的特批下才给办理的。也正由于这个原因,我才一付身心投入了以后的工作。虽然事后知道了这个厂是乡镇企业也没后悔。甚至有一次在成都冶金厅碰到冶金部金属制品研究会的一位熟人,他听了我的情况后对我说“你的东西全部交出去了啊?”我说:“是啊!”他于是对我说:“你怎么能全交出去啊!?交出去了你就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到时会倒霉的”,我也没有听进去。
到了都江堰后我才发现,这个厂之所以生产不出合格品,还不只是生产线的不合格,甚至连生产的最基本的要求都不具备。不但没有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连作为生产基础的产品质量标准、引用标准、 技术标准、 管理标准全都没有。经过了解,原来是河北一个厂的工程师带着几个人来帮助建起来的,生产线建成后就带着人走了,所有的技术文件也带走了,也不管所生产的产品是合格或不合格。
到厂后,我立即开始了 生产线的改造,基本是推倒重来,比如用于退火的马乎炉,所有的异型耐火砖都重新画了图纸送到德阳耐火材料厂去定制,并随运货的洗车去现场质量验收后才装车;大型的零部件也重新画了图纸,联系具有大型加工设备的加工厂加工。用了差不多两个月时间才完成。
在生产线改造的同时,我制定了工厂 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包括“产品质量标准、引用标准、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在内的标准化体系,制定了包括“生产工艺规程、生产操作规程、 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 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在内的管理制度,逐步使生产走上了正轨。同时,我又找了攀钢设计院的高级工程师对全体检验化验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建起了物理实验室和化学实验室,从原材料到产成品都受到了全程控制。经过努力,只花了两年的时间就让产品获得了“成都市优质产品”的称号,花了三年的时间就让产品获得了“四川省优质产品”的称号,从此打开了产品的销路。
事后我才知道,这个厂之所以急切地要把我要到并给予如此丰厚的待遇,是因为我在原单位主管工艺期间让产品(灌县这个厂就在生产这个产品)在全国行业质量评比中排名 第一,所以才在没有对我调查就匆匆地作出了决定。
后来的事情果然不出冶金部那位熟人所料,十三年后, 厂变为了“集团公司”,我也由“质检科长”升级为“质管处长”时,老板就对我的工作进行了调整 ,给调到了“设备管理二处”任“处长”。理由是:我是学机械的,管理设备才是我的本行。因为设备处已经有“处长”了,所以就又成立了一个“设备管理二处”,我原来的工作就由老板派给我的副手接任。
不料天不遂人愿,还没在“设备管理二处”干上半年,我又回到了“质量管理处”,倒不是接替我的人不行,只是她到省冶金厅、 市冶金局、省五金站、省质检所、市质检所、四川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处碰了壁。 在成都冶金实验厂(512厂)、成钢、长钢、攀钢办事时也不顺利,于是又把我调了回去。比如512厂来这里帮助新建生产线的工程师就是我的同学,他的领导还是我的同班同学,所以还是由我来接洽还适当些;再比如公司有种产品是要取得冶金部发给的“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生产许多证”的事一直是我在办理,这时冶金部派人来检查验收了,所以还得由我来配合检查验收。
再次回到质管处后不久,我就生了病,坚持了两月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公司便给我放了病假,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虽然不到总工资的一半,但吃饭也够了。但没想到的是,我领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第三个月就不再发了。于是,我就这样的被“放了长假”,这正是我到都江堰工作的第十三年,虽然我曾经被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授与过“都江堰市企业管理先进个人”的称号。
让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公司管理层的本地人都给买了社会保险,就我这个外来户就没买?为什么答应我的一切在我失去利用价值后都成了一句空话?科委不应该是技术人员的娘家吗,为什么十三年来我连科委人的面也没见到过一次?看来我还是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而最大的可能就是我来到的是乡镇企业。
不过这也没啥。我被放了长假后为了生活也在社会上拼搏了快十年,最后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借钱在都江堰市内买了一套住房,借钱在社保局买了一份养老保险,这就让我在都江堰的土地上有了一处安身立命之所,也足以让我过上衣食不愁的生活。
我之所以要写下这些,一是要告诉那些准备跳槽的家伙:跳槽时要多长个心眼,老话说“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父”还是有它的现代意义的。再一个就是给管理者说:对外来的技术人员也应该多给一些关心,因为他们是来帮助你发展经济的,有付出就应该有回报。
不过,我在都江堰还是收茯了很多,而最大的收茯是:我把根落在了都江堰的土地上,我一家人的根都落在了都江堰的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