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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全省首本!成都市颁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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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2 21:48
这都是坐到没事干的胎神搞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0:06
跟你们说个更扯的,我们邻居到省外去了,把房子挂出去委托链家卖,链家把房子租出去收租金,然后房东回来的时候,链家直接说房子没卖出去。按道理这租金应该是房东才对。而且我自己也租出去过,房客直接跑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7:30
这样做担心以后房东不会把房子租给像我们这种长期租房的人,特别是我一家人都在一起孩子也在这边读书,现在小孩读小学在哪里上就要上完,就意味着至少要租房六年,这一措施实在不明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8:06
哦來"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8:08
扯蛋,增加社会不和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8:50
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要是房东翻倍的涨房租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8:59
纯粹为无赖撑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9: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09:39
这只适合离婚夫妻和二婚夫妻,不适合一般租客。因为物价在涨凭什么不允许房租涨?凭什么可以不交房子还可以赖着不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2:54
这种感觉是让人觉得我的东西不由我做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3:51
房东是傻子才会办这个证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3:59
安置房买卖,居住证就很重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5:10
房东怕是沙币,非要跟你签这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5:28
好事一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6:05
假如说是房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这个证呢?以后这个东会引发很多纠纷的,个人觉得这个不是个好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6:49
不知所云,难道租房子可以在那房子里住几辈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3 17:52
保护弱势群体为什么就成了理所当然?穷,该穷?穷还穷的有理由了?靠自己拼搏努力买房的房东就该当冤大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4 01:4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4 01:43
应该规定居住权的受让范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4 09:55
有了居住证,不能强占他人房屋吧,也必须经房东允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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