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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全省首本!成都市颁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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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6 10:18
应该房东给租客付看房费的。因为房东买这套房的经济来源该不该向有关部门申报呢?该查不?说不定是贪官用公款购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6 17:43
弱智的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7 12:11
房东是不是不能随便与租客办理居住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7 15:22
如果持有居住权证的持有人,租期己满到期搬离,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后期再租人如何再办理居住权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8 10:20
出钱买房的没权力主宰自己的产业了,你还敢买买买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9 07:41
四川政府釆购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5-6 08:18
不要一刀切,对炒房者三套以上住房出租可试试!拥有两套住房者,多半是因为地域生活就医方便等原因留着养老自用而暂时出租的,合同期内双方不要违约就好!对合同期内的违约严加管理便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5-6 16:21
这是在制造矛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5-6 16:37
哎,一张报纸半杯茶,“专家"这主意出得不错。今后官司多了,收入也就狂增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5-14 11:30
我猜这位肖女士以后租不到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5-27 14:44
你们都瞎超心,哪个房东那么傻会去和租客办这些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6-19 04:42
也不见得,因为前提是房东要自愿去和你签,而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6-19 05:12
不可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因为需要房主同意才能签这个协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6-2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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