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司法局回复内容漏洞百出:
1、我举报的是石泉律师事务所以及该所律师潘鹏洪,冒牌司法局居然责成被举报人自己查自己,这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2、第二段末尾“合同约定了代理权限及、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中的“代理权限及”多了一个及字,这种极不严谨的工作作风单位人员是不会有的,而恰巧在潘律师所写的材料中随处可见。
3、第三段“当事人对一审、二审判决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这句话是拿来豁三岁小孩的吗?对判决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难道当事人应该怀疑判决书是假的吗?
4、整个回复只字不提做假一事。
5、整个回复只字不提潘律师让我们在类似于空白代理合同上盖章一事。
6、整个回复只字不提潘律师从未给过我们代理合同一事。
5、整个回复只字不提潘律师代理案件原告律师费17.5万元,而我们被告的律师费却高达97万多元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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