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溪县水务局:
我公司在“群众呼声—网络问政四川平台”发帖,反应我公司被强拆迁快五年仍不给一钱补偿金的事实后,你局已两次发帖回复,说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且有指示,你局也很重视,将与我公司沟通,积极拟订方案报批,希望你们说到做到,尽快落实我公司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希望这次解决问题要有时间表,千万不要再久拖不决。我公司要求2021年10月底以前兑现全部拆迁补偿金。
下面就有关问题我们作进一步说明
一、希望切实依法依规给予企业拆迁补偿安置。应遵循的法规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具体问题,不能完全生搬硬套。政策性法规规文件不能包罗万象,不可能涵盖所有拆迁中的细节问题,比如说国家没有专门的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法规,那就只有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条款执行,又比如说国家还没有出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例,那就只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有关条款执行。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拆迁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拆迁权利人请求参照国执行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六、三十七条之规定,我公司的物权因强拆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物权确认,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损害赔偿或者是通过和解协商解决。
二、你局回复中说,我公司“诉求事项不断增加,补偿要求不断提高”,这不符合事实。事实是你们没有按政策客观公正公平对企业的资产及拆迁补偿金进行评估,原评估漏项较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加之企业停产五年,补偿安置没给一分钱,企业的很多损失与停产五不补偿安置存在因果关系,我公司提出的补偿要求既有政策依据,也合情合理。比如说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职工劳动补偿、砂石资源开采权丧失补偿、利息损失补偿等,你们坚持都不给是没有道理的。
三、要求双方共同选定委托评估机构(或会计事务所),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原则,切实遵循国家拆迁法规文件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进行评估,对原有评估报告中的漏项及其企业停业损失等项目进行重新补充评估(审计),依法确定补偿金额后再按程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既要遵循法律法规原则,又要合情合理协商解决。在解决拆迁补偿难题中,合情合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是关键,双方协商解决拆迁中的具体问题,相关文件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说,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砂石资源开采权丧失补偿、利息损失补偿、职工劳动补偿等问题,企业的这些损失是真实存在的,文件上不可能有那么细致具体的规定,只有通过双方协商,合情合理加以解决。
四、苍溪县张家坝港口拆迁区域内,其它企业因上访投诉国家级部门后,已得到妥善安置补偿,我们要求比照他们进行妥善安置补偿。
五、渴望政府为我们新建一个沙石加工厂,进行新旧厂资产置换,评估补差,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苍溪县瑞发沙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昌发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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