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困扰了我们很多年了,在处罚的力度上还是远远不够,归根结底就是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必须修改立法。
一、凡事使用国家规定以外的的化学制剂,一律取缔,立即起动法定人及子女的征信评估工作程序,同时对其本人及家属提出严重警告。
二、对造成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的生产厂家和个人,实行零容忍,必从重从快打击(死亡一人及以上),即可对法定人判处死刑。
三、切实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形成社会共识,成立地方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坚决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家族保护网的庇护(同样也要立法),让背后的“保护伞”不敢越雷池一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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