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学校不得向失信经营者采购食品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正征求意见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0
主管部门若不是生活在空中,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心中有数,制定办法也不是难事。心里有人民,办事有公心,工作有担当,监管不流于形式,处罚不轻描淡写和看势力背景定罪(如毒害30余万儿童的三聚氰胺主罪人从无期减至10年),食品犯罪怎能猖獗和胆大妄为。
目前最让人揪心的是幼儿园和学生食堂,利润趋使下,监管流于形式或监方和校方勾结谋利,学生食堂的饮食质量和卫生怎能有保障!!!
但愿征求意见不是做秀和形式,不忘初心为民生办事,我们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1
杀百儆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1
这位朋友说得,街边小吃不一定比大酒店差,街边小吃也是一种文化,比如成都的小吃在我心目中要数第一,各地大多数游客到了成都都要去品尝一下小吃,包括我在内。

发表于 2021-7-31 1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2
可以吃狗肉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3
我觉得我们国家食品这一块,添加剂这一块应该严管,建立举报有奖制度,,每个消费者,和公民有权监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3
中国的食品安全还要加大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5
我觉得菜市场里卖猪肉的或者卖熟食的都应该办理一个健康证,好让我们市民吃的放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5
建议违法者拉入征信系统:子女尽不可上学::严办才能度绝:枪杆之下出政权不是没有道

发表于 2021-7-31 1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生产的粮食蔬菜,由当地村社宣传。保证质量安全。一次查出罚款一百。第二次就两百。第三次就一万。事不过三。食品生产厂家,就顶格惩罚。严重就坐牢甚至老板判死刑。市场,超市经常抽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7
一,种殖业
1,对生产劣质农药企业落实整改,不合格不出厂
2,对违规逐利诱导超量销售追责罚款
3,培训农民参与农业农药的使用知识,凭结业证购买农业资料
4,大型农业主实行绿色环保农业准入制度,凭证出售农产品
二,养殖场:
1,禁止企业生产添加剂浓缩料,严格执行一星期停药制度并生产一星期绿色环保净化颗粒料备出栏前一星期使用
2,禁止出栏前一星期注射各种有害药物
3,严格屠宰仪器检测制度,取绵形式主义的凭肉眼盖绿章放行
三,源头治理
1,实行食品采购经销安全挂钩奖惩制度,形成食品安全的渠道保障
2,对食品安全做出杰出贡献的从业者实施奖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7
可以市场监管局及卫监大队联合执法!对进入市场的公司人员及食品!先审报检查后在进入市场监查!人员及环境!食物品不定期抽查等!依法进行审报!抽检查等!卫监及市场监督局联合执法也保人民群众食品及用品人员环境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7
关键是现在去检查的任何项目,你看到的都是别人想你看到的。摆给你看的都是合格的,看不到的地方才是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7
不知道说什么

发表于 2021-7-31 19: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零售商品应该从制造商这方面严查,考察商品生产地的卫生条件,食品制作的原料和流程,保证食品健康无毒。餐馆饭店这些地方就要考察其客人的用餐环境和后厨的卫生规范,还有食品的新鲜程度。还有食品价格这方面,要控制菜品价格的波动在一个百姓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不能盲目涨价或降价,会导致商品的通货膨胀。这样餐馆也不会盲目购买大量的菜品储存,保证食品的新鲜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29
加强偏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有很多副食店及小摊贩把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卖给老年人,老年人识别能力很有限,应给予严厉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30
井研县美嘉好邻居有食品不合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32
加强火锅店的后厨巡查,严厉执法杜绝使用回收油,因为我之前打工看到那店里明目张胆的在后厨支愣起回收红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33
建议让生产日期更显而易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7-31 19:33
立法目的严惩制造,销售不合格食品!情节严重直接处死刑。(不然杜绝不了影响国人身体的食品)食品安全问题现在应该放在第一位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