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应该对学校食堂尽快立法了。对于立法这个我不是很懂,但反应一个情况,需引起重视,不然会导致对不起家长、学生,并产生腐败,引起广大社会的强烈不满。
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后,看起来是对学生有利,也便于管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事与原违。学校在食品原材料的釆购上,价格上,做帐上存在许多问题。据我知晓,这里面存在以少报多,低价高报,学校的不合理开支进入学生食堂帐目,教职员工用餐不交费。同时也存在领导与办事员分工合作,一起私分学生的生活费的情况。几乎每个学校都存在这种情况,食堂成了学校的小金库,领导的钱袋子,富了部分人。这么大的漏洞,自然导致学生食堂饭菜的质量远不如从前,学生不想吃,何来良好的身体素质,家长更是苦不堪言。
建议:1.通过立法给学校管理层划红线,凡发现这种情况以贪污腐败论处。
2.将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分工分开。学校管理层不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可引入家长对饭菜质量进行监督。
3-学校食堂的帐目(含食材)对全体师生公示(每周一次),由家长监督。
4.大宗商品集中釆购,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5.学生食堂帐目入帐,接受主管部门及审核部门的审核。
6,每期对部分师生及家长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随机抽查。
一 位好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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