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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谁来管?最低层的老百姓权益,严重被侵害了,无人问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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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8: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逼不得已,必须为自己合法权益发“声”!!!!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8: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直到现在,控告人的伤情还不能痊愈!不同程度影响控告人正常。日常生活了!控告人被释放出来,依法维权立即,逐级向有关部门控告,举报,投诉!被控告人的滥用职权!被控告人政法不能相互干预之“三个规定”,不能违反违法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铁的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你们走走形式,应付工单号,说了一下什么都没发生过,!就真地没发生过吗?能抵赖掉吗?请尊重客观事实!肯请还原事实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控告人没有传唤证(非紧急情况下),直接采取暴力!使用刑具将躺在床上的控告人反剪双手,将控告人抓到了眉山公安分局!用刑具被控制,作核酸检测,仍然使用刑具控制!并游街示众!控告人被刑具控制,直接导致左手受伤,直到现在伤情未能痊愈!已经不同程序影响了控告人正常的日常生活!精神方面遭到重创!经济方面也遭收到严重损失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告人被释放出来,查阅了《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条例》等法律,未有警察没有传唤证(非紧急情况下)直接采取暴力使用刑具,可以传唤控告人,并游街示众的法律依据!!!!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9: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尊重客观事实!还原事实真相!我们老百姓相信,谁都没有超能力和特权!能抹掉已发生过的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10: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铁的事实已经摆在眼前!请尊重客观事实吧!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1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1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15: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5 1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5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5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5 15: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没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5 15: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走形式,纯粹是应付工单号!问题没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5 17: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告人的伤情铁一样的事实摆在眼前!事实胜于雄辩!!说没发生过,就真地没发生过吗?走形式!纯粹是应付工单号!问题根本没得到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5 2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告人左手的伤情直到现在,都不能痊愈!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控告人正常的日常生活!事实胜于雄辩!已经摆在眼前!真实发生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02: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早就“三申五令”明文规定,公安民警严禁参与征地拆迁安置等非警务活动!为什么到现在只要有拆迁的地方,就有公安民警的身影?公安民警为什么屡屡出现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安置等非警务活动中呢?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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