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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锈老套筒

敬礼,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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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公理自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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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公理自在人间

发表于 2010-7-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深情、正直地支持!历史会给人民还回公道;苍天自有他的规律!

发表于 2010-7-10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梓潼县统一拆迁办强拆房开始,当时的操办拆房运动的书记,是开发商的亲戚,开发商当然就肆无忌惮地漫天要价、纯粹地把被拆迁户的房,当做它自己的金砖玉瓦的商铺房,用超出市场价的两至三倍倒卖给被拆迁户,用所谓的【法院为开发商卖命而定的“有效”】《协议》【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虐待被拆迁户11年;腐败司法、强制执行:出卖国家“为民谋利、为民司法、为民办实事的国策方针(取消梓潼县一审公正、科学、真实、为民办实事、为梓潼县营造社会和谐的判决。只有一审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的公平判案;才为被拆迁户说了公道话,也极大地维护了78号令这一国家法令的尊严,也是给了他开发商的依法办事的自尊”做合法商人”),所以:《协议》是彻头彻尾掠夺了被拆迁户的所有财富【包括两姑妈每年要拿她们从小就为祖传房做了贡献、应该享有的养老金;资助被逼迫停业绝产而失业的被拆迁户的后代生活费;还有十个侠义之士,借给逼迫交强制执行的索命钱的借款】,这是用牺牲创造者的财富来营私舞弊、肥壮剥削者的违法行为:【是违法了国家要消灭剥削的法律;违反了中华人民的民族道德:侵犯他人的权益;丧失了国法的正义:丧失了执法人员的党性、人民性、职业道德;丧失了尊重事实、尊重劳动人民的美德;顽固不化地维护自己的错误来凌辱、虐待、愚弄被拆迁户:丧失了社会和谐,给国家抹黑。】《协议》是无效的,违法的!

发表于 2010-7-1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热难忍啊!!不知那些没心没肺、违法乱纪、违背事实、违天良的能逃过这酷暑炎热?!

发表于 2010-7-12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当事人是很幸运的,但愿这样的幸运儿多一点,这需要我们的司法机关作出极大的努力!
发表于 2010-7-1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永康同志本月二日在中央政法委第14次
全会上强调:

      要把着力点放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
水平上.

      要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依法保障和落实群
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真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
保廉明. 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 虚心接受舆论
监督, 积极改进自身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舆论
引导工作.

发表于 2010-7-12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原头”网友,看来是论坛高手:昨日才荣登论坛,今日就已有12帖,而且有1点威望,有小米椒24个【成倍】、金钱也多:131元。佩服!更谢谢你的夸奖和祝愿:“这位当事人是很幸运的,但愿这样的幸运儿多一点”,(你在跟帖,也沾上了这些幸运儿的光:也成了幸运儿;11年后的幸运儿就更加幸运!):【的确不假:99年的被拆迁户不少啊!幸运儿还不够吗?!年初的唐福珍不知享受到了这殊荣了吗?国家要大搞“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这当中又有多少幸运儿?你还嫌不够:你就发号令了:“这需要我们的司法机关作出极大的努力!”还有“你无理我就理你”——讲事实真像和国家法律是“无理”?!惹你发怒:“就理你”!
       看来不能讲了:免得......

发表于 2010-7-13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礼

发表于 2010-7-14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天地民心》第36集,刚看完。其中讲“官”字的含意【我也是第一次了解得这么详细又感动、深受教育,不愧是文学艺术。】,这是全剧的中心思想:“官”字就是管理百姓的其中一个百姓,能听取民心之声的官就是尧舜之官,会使天下太平、兴盛。   从而又讲到:“贝”字加“戎”字就是“贼”字:就是凭武力抢夺他人的金银财宝的人、称之为“贼”;对“贼”必须给以惩处,天下才能太平!
      这就是代表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文化艺术:真善美的历史记载!

发表于 2010-7-15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5月17日,省检察院在<成都商报>
上公示:<一个电话 让检察官为你监督>,动
员和鼓励还不知道检察院对民行案件有监督
职能的无力维权的弱势群体.冤假错案受害人.
以及民事行政枉法判案现象,向检察院申诉,检
察院一定"逗硬",所有受理案件,件件有回复.
      这种不怕困难.主动请战的敬业精神,真让
人钦佩和感动! 比起那些上班聊天. 耍电脑.无
所事事的"公务员"耒说,不知要高尚多少倍!

     向人民检察院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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