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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湖居士

[原创] 侮辱及其他不当言论,应该由舆论谴责声讨,而不是入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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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9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航封 发表于 2021-10-16 17:52
凡事皆有度,一些人天王老子都不怕,无法无天,不制裁,还不翻天。发不当言论者该被重处。

遗臭万年,便是制裁,便是最沉重的处罚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0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winter is coming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0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和长运 发表于 2021-10-17 07:18
畅所欲言才会有智慧!要容忍愚蠢和恶毒的攻击!

相信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论999 发表于 2021-10-17 12:26
想挑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公规良俗?

既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么正常的合法交流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不是随随便便的乱扣帽子!

发表于 2021-10-21 2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2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场仗打下来,双方都说自己赢了。这看起来怪,但想起各家的诉求就可理解。这要看自己的诉求是什么,达到没有?如果简单的说我赢了,并且不容讨论。并且在讨论中使用暴力,就违背人类的基本对等原则。

发表于 2021-10-2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人挑战法律,挑战真理无知得可笑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2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和长运 发表于 2021-10-17 12:33
fuck在美国属于宪法保护的一个不文雅的词语!

其实也是大家都在使用的正常词语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3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辣瓣* 发表于 2021-10-17 12:41
学术探讨不犯法,你是姚文元还是四人帮?

哈哈,道德与法律混为一谈的后果很严重,历史已经证明了一切

发表于 2021-10-24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就该由言论来解决,对等原则是世界通用原则。不能说我给你一炮,你就甩一颗原子弹过来嘛?那世界就乱套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辣瓣* 发表于 2021-10-17 12:55
乱港分子恰恰就是你到处宣传

话说官渡之战,曹操与袁绍两军对峙,曹操曰我奉诏讨逆,袁绍云我奉衣带诏讨贼。这逆也好,贼也罢,谁说的清楚?要是哪个真的信了,估计是脑壳瓜的哈。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和长运 发表于 2021-10-17 13:18
制造枪支那是要人命的。满清时期太监宣旨后往往还对跪着的王公大臣满口脏词,这些大人给太监事先给多少银 ...

“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鲁迅《灯下漫笔》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khu 发表于 2021-10-17 18:07
小编不能说,也不能问,再说再问你就成了妄议……

万马齐喑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6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khu 发表于 2021-10-17 18:09
你比能连人渣都不如

感谢回帖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黑2008 发表于 2021-10-18 11:08
地球一个地方的人群,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走着走着,慢慢变成了东亚病壶。为什么呢?当然是自生的原因。究其 ...

国民性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宪法,其实我们有很多权利的,只是可惜现实总是很骨感……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8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论999 发表于 2021-10-19 10:33
呵呵,想做作业本第二?且试试你的头铁犀利,还是律法强劲!
有限度的自由这句话都漠视,任性自私地以言 ...

自由有行为举动的,有思想言论的,思想可以绝对自由,行为则需要约束,言论是思想的延伸,你拿管行为的东西生搬硬套,只会制造更多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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