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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四川手机报] “电动车禁入电梯”写进四川地方立法,个人违法行为将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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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21
那么立法规定每个小区物业必须匹配一定比例的电动车充电桩,而且必须免费或者从民用电来收费。禁止牟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23
为什么不提高产品质量,这将是对一个行业的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23
应当将小区物业先解决充电问题的设施设备、电业部门规范用电价格的要求写入《条例》的前提下,再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行为立规矩。否则,这个《条例》执行太难了,隐患照样存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26
小区配套的设施呢?停放的位置没有,充电的电桩没有!充电还很贵!如果这些有,谁想推回家充电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26
.电瓶车进电梯.电梯不运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27
犍为一汽小区内私拉乱接充电现象太严重了,该管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44
物业出面制止了为什么还遭罚,要罚就罚电动车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48
只有执法下沉到小区,才能消化这些居高不下的小区纠纷,太接地气行之有效的办法,物业只是服务企业没有执法权,根本就不可能彻底执行根治这些不良习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50
电动车不进电梯,电瓶进电梯算不算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6:51
这不能解决根本,首先应该解决电瓶车充电的问题吧,如果充电不能得到解决,这又算什么。一方面允许生产销售电瓶车,一方面不解决充电问题,而只是一味的制止,能解决根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06
不可以随便罚款,条款无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07
国家应该投资建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然后由城管部门按规定收费为国家收回投资(20年)只有这些条件,再谈怎么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09
一刀切的砖家公共安全固然重要,但充电设施配套不够+收费不合理→这些问题不管不顾,就知道一味打压底阶层民众,长此以往两极分化更严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16
来骑士郡看看就是电瓶车的天下、公共区域两轮三轮停满、拉电瓶进电梯入户充电·长期几年也无人问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17

还是得 配套完善    很多物业不愿意多弄充电地方!确实该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22
双流区九江镇金湾美湖4区三栋,电梯里面经常电动车上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27
实行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31
自行车进电梯也要报警,提醒麻烦得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35
狗屁滚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0-23 17:36
早点暴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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