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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新华社五问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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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10
这样的人不开除公职,就是一种纵容。纵容权力的肆无忌惮、纵容权力的傲慢,这样的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单单是个体的人身伤害,还有对公序良德的破坏效应,还有对权力约束的破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13
如果说不是撤他的职务的话,是不是就算了呢?现在光到歉是不行的,两个多月的精神损失费全部都要赔偿,其二看来他是权大能压死人啊有钱,所以最少赔偿二十万永远都不能让他在养狗来害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16
不是真心去道歉的,是怕饭碗整掉怕进鸡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17
这就是有些干部的处事心态和方式,自认为有点权力,其他部门和人员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结果舆论影响大了,本部门领导也怕引火烧身,做出处理决定,立马就怂了,马上改变处理方式和态度,怕官帽飞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18
现在狗咬人己经违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19
他怕没有了工作才去道歉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25
国家应该严禁私人饲养身长超过50cm的任何犬只,一旦发现,须立法做如下责任处罚:没收犬只、罚款5000~10万元/只、有抗法 伤人行为的除做赔偿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严惩不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31
大快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34
纪检监察部门应介入调查,部门之间是否有推诿扯皮之嫌,是否有不作为之嫌,是否有官僚主义之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41
安阳市不是调解机制问题,而是领导管理问题,更主要是“人民公仆”出了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44
以前一个巡警就能化解的小小矛盾现在也赖得管了,上面说了以法办事什么事都去走法律程序,打太极的公务员会把他玩得极至的,这怪谁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52
我反复确定了一下,河南的,安阳的,公职人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53
现在这些管理部门没死人就不管,等人死了它们就管不下来,不知搞那么多闲人干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3:55
安阳狗咬人事件幸好是记者主持公道,不然社会上有些事情乱套了。其实狗主人应该反省,不要以为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心无法度和做人的道德底线。也给安阳其他相关国家公职人员敲下警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4:03
把这犬主判无期徒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4:04
这个王新刚肯定做多了亏心事才养2只大狗保护它们一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4:05
应当彻查此事,牛逼的原因要查清事实给社会一个交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4:05
做这么多的手段,设置这么多的阻扰机关,形成这么恶劣,这么有损地方领导形象的破事,未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不是新华社记者采访,不是停止职务,不知党纪国法为何物。此人角色不大动量不小啊。敬请当地领导部门深查。还全国网民一个标杆的认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4:05
霸道惯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1-21 14:06
对,不接受这种道歉!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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