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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yp110

[群众呼声] 绵阳市高新区还有多少深藏不露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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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cyp110 发表于 2021-12-3 13:06
(佐证: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27万,再由黄斌哄骗又改签24万的具结书)
   一审对原告蔡依丽、肖斌 ...

不讲诚信,出尔反尔是道德沦丧、品质败坏!公信力何在???

发表于 2021-12-3 17: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还有没有安全感,幸福感?  胆战心惊度日,眼睁睁看到自己合法财产确权,相关部门却不履职推诿扯皮,道德观、党风廉政建设、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都抛到那里去了?

发表于 2021-12-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住建局局长罗军于2017年5月份调职离任,李强任职,在2017年至2018年两审中区住建局隐瞒了确权的事实最终导致冤假错案,做为区住建局法定代表人李强做为责任领导对以合法书面确权之事对两审法院隐瞒是失职,现在确权书面佐证在产权人手上还想不履职百般抵赖是不担责行政不作为。这是典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

发表于 2021-12-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至2018年两审法院诉讼中,是谁任职区住建局、永兴棚改小组相关责任领导,对产权人及两审法院隐瞒已合法书面确权侵吞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两审法院冤假错案让司法机关公信力丧失是谁的责任,现在还坚持不依法履职对已合法书面确权按法定程序补办手续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

发表于 2021-12-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陈友品同志:
      您好!

      陈敏系绵阳高新区永兴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陈友品之子,被征收人陈有品,房屋位于永兴镇新生街163-13号,其房屋于2016年10月按照棚改政策被依法征收。后信访人因对其房屋的证外私自搭建的建筑被认定为临时建筑进行补偿不满,在已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并且被征收人已经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后,先后向国家信访局、省委巡视组、市长信箱、市纪委领导、市信访办、区纪工委、四川省建设厅扫黑除恶调查组等部门进行了多次信访,之前已一一予以回复。
    2017年9月,陈有品以(一)高新区住建局国有土地征收主体资格不合法;(二)住建局对105.2平方米临时建筑认定程序不合法;(三)评估机构对房屋评估不合法等理由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高新区法院多方取证调查并开庭审理, 2017年11月30日作出行政判决“驳回原告陈有品的全部诉讼请求”(高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川0792行初10号)。陈有品等人对判决不服,并于2018年1月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2018年3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受理本案,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川07行终45号)。
      截止目前,该被征收户虽于2016年12月26号已收到征收款,但拒不交房,且仍住在被征收房屋里,被征收房屋未实施拆除。高新区住建局对信访人的房屋征收是按国家棚改政策法规征收,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因信访人的相关要求突破了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虽经几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目前高新区住建局正研究其他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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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截止目前,该被征收户虽于2016年12月26号已收到征收款,但拒不交房,

后面帮区住建局补充一下:“2016年10月25日,我局确定对陈友品房屋实施征收,2016年11月10日,经永兴棚改调查认定陈友品位于...为住宅,我局予以行政确权为“住宅””,我局通知评估机构重新对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陈友品家属其子陈敏在2017年永兴棚改小组办公室为拿回本应依法送达于产权人的报告书与主任李志年发生肢体冲突,陈敏手背被抓伤流血,还受到指挥部领导威胁,声称:“再上访闹事,就找社会人员收拾人”,此事经中央扫黑办四川省住建厅扫黑办调查小组核实。

对确权之事隐瞒于产权人、两审法院、上级机关调查,对党不忠诚,扰乱司法秩序,有关责任领导就不担责了吗?

已合法书面确权五年之久,不依法履职,棚改小组要做强盗强取豪夺吗?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敏,陈友品之子已经做好了被打击报复的心理准备,我不怕死,不怕死的可以来。

发表于 2021-12-9 16: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也访了,泼也耍了,官司也打了,为了把违法建设弄成合法给你加钱你也算是招式耍交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是违建,证明依据拿出来?
至于你是什么人什么角色大家都知道心知肚明,悬崖勒马去自首还能轻判!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淋着雨靠近你 发表于 2021-12-9 16:05
信也访了,泼也耍了,官司也打了,为了把违法建设弄成合法给你加钱你也算是招式耍交了!

好大的口气!你们背后的保护伞恶势力虽然能只手遮天,但是我们老百姓背后有党中央、国务院,亿亿万万个老百姓。四川省政法教育整顿指导小组没有瞎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没有瞎眼,全国人大不会瞎眼,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会瞎眼!最高法、最高检也不会瞎眼

发表于 2021-12-10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现在这个社会会是“谁弱谁有理”“谁哭谁有理”?违建就是违建,不是撒泼就能解决问题的。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0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浮世半生 发表于 2021-12-10 16:28
为什么现在这个社会会是“谁弱谁有理”“谁哭谁有理”?违建就是违建,不是撒泼就能解决问题的。

看清楚,确权房屋产权人是谁?确权了五年区住建局、棚改小组有关人员瞒着产权人不依法履职,害得多年打官司,老百姓不哭,难道像你这类人会悄悄躲半边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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