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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朵拉姆

[群众呼声] 明发广场二期房屋质量问题 多处未整改或未彻底整改,为何还能通过验收?[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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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4 05: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开发商,什么都不承认,这样的企业终究会倒闭。

发表于 2021-12-4 08: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政府给老百姓一个和理解释,明发整改才接房子

发表于 2021-12-4 0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广安住建局和质监站验收合格交房的房子,住建局这应该是拿了开发商的贿赂,请省上严查住建局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1-12-4 1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配套设施都不全,还通过验收,值得深思?

发表于 2021-12-4 16: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的质量问题,开发商竟然可以一味的糊弄与懈怠,究竟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我们的监管部门出了问题?!

发表于 2021-12-4 2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样子也好意思说整改了,相关部门是干嘛的呢?

发表于 2021-12-5 08: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这么严重,没有政府人员出来解释一下???
发表于 2021-12-5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验收通过的还不是钱砸出来的!有奶就是娘的年代,还指望住建局为老百姓办实事。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发表于 2021-12-8 1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明发广场二期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为分期开发、分段验收模式,本次验收范围为6-9#楼地上部分(政策依据:《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区府发〔2017〕3号),目前地下室部分尚未验收。

  一、关于分段验收的问题。

  根据《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分段、分栋竣工规划核实条件的,可申报竣工联合验收,故我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分段验收及时予以受理,牵头协调质监、消防、规划实施联合验收工作,并取得各单项验收合格意见。

  二、关于交房相关问题。

  该项目住宅房屋已竣工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达到交房条件,业主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接房。

  三、关于市政管网相关问题。

  广安市住建局已于2021年5月对该小区管网建设进行了核实,但由于柯家井还未建成小区管网暂时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目前市住建局正全力推进柯家井路建设,待柯家井路建成后立即接入市政管网。同时,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定期进行清掏化粪池,确保污水不外溢。

  四、关于其他质量相关问题。

  1.6、7、8幢室内的逃生避难间及物业、业主用房处不合格的防火门未更换

  经核查,该项目的防火门出厂合格证明和型检报告齐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地下室入口安装雨棚避免下雨会产生倒灌

  关于未安装雨棚问题,经核查施工设计图纸,未发现该部位存在不按图施工现象(该部位设计未有雨棚)。经核实,该部位地下车库入口地面采用反坡设计,坡道两端设置截水沟,可以有效避免下雨时雨水倒灌情况发生。

  3.大功率消防送风机安装在紧邻住宅的墙面,下水管道排气口就在住宅窗前,送风机和排气管离建筑物距离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形成噪音大、震动大、臭味重,严重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此问题开发商在4月当着质检站领导的面承诺整改,至今没任何行动。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未发现该部位存在不按图施工现象。

  4.路面开裂路基下沉,承诺的彻底整改,仅用水泥这样填充下就可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标准了吗?

  经核实,6幢室外路面开裂是由于临近项目(交警一大队)施工导致该处土体变形产生裂缝。目前变形已稳定,不影响路面使用安全。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待临近项目基坑回填后立即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该处路面裂缝进行维修整改。

  5.每栋楼侧边屋内地面开裂,整改结果是在地面画图吗?要求统一颜色,表面平整且在同一直线平面上。

  经核实,目前已整改完成并统一重新上漆。

  6.排水道标准为300MM*300MM*600MM,经查验并未达标;地沟盖板如此单薄,还未交房已经断裂,报备的图纸里是这样的标准厚度吗?现目前三期经二期业主维权提出后已经更换为较厚材料,为何二期的不更换。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室外雨水口盖板设计规格为300mm*600mm*50mm,目前已全部更换完毕。

  7.6栋车库入口右侧好基下沉开裂,质检站要求开挖整改。开发商第二天就用灰浆抹平,这也叫彻底开挖整改吗?此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敷衍了事,且修补部位突出,未达到表面平整、同一直线、整体统一及美观。

  经核实,6栋车库出入口处墙体产生的裂缝是因为二次填充墙砌体与混凝土结构交界位置处抹灰缺陷,属于表面抹灰裂缝,并非“地基下沉”。该部位现已加设钢丝网进行表面抹灰修复,现场修复后已经进行真石漆美化处理。

   8、窗户除推拉窗下划轨打孔外,其他均未打孔,每个独立固定框或扇均应打排水孔。

  窗框设置的泄水孔主要是防止窗框内积水。固定框扇不能开启,玻璃与窗框之间为密闭结构,雨水无法进入窗框内,故无需设置泄水孔。

  9、每栋楼的滴水线向质检部门反映过多次,官方回复称:经核实,施工单位在窗台抹灰施工时施工了滴水线,后被外墙真石漆覆盖,不影响房屋使用。请问油漆有多厚,油漆只做一面吗?下面请看一下图吧,真正的滴水线请看一下楼顶楼道出口的滴水线,专业人士不要侮辱了你们的专业。

  滴水线(槽)原理为通过阳角处细小的尖端或凹槽,防止竖向墙面的雨水沿着阳角往阳角的水平墙面渗。经核实,施工单位在抹灰时设置了鹰嘴滴水线,真石漆覆盖后不影响滴水线功能。

  10.漏水问题整改多次,因整改不彻底漏水问题依然存在,要求拆除所有接水设备,从根源上找问题行方案。

  经核实,地下室渗漏部位已基本处理完毕,引流设备已全部拆除,待彻底处理完善后下一批次交付使用。

  11.沉降缝用打胶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整改方法做的堵漏,还没交房现又开始漏水了,1栋与3栋交界处新发现一漏水处。现场施工方工作人员更是毫无忌讳的告诉我们:这个漏水他们不会再处理了,堵不住没办法。请问:堵不住的原因是什么,设计的问题,施工的问题,还是根本就不想作为了,因为不作为也可以通过验收。要求:堵漏彻底完成后对表面进行标准维护,防止后期泛碱、脱落。

  经现场核实,关于地下室沉降缝处出现的渗漏问题目前已处理完毕。

  12.地下车库沉降缝处有明显的水流声,要求彻底拆除接漏引流管道,从根本上解决漏水问题。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此处为负一层盲沟接引负二层盲沟的成品管,未发现该部位存在不按图施工现象。

  13.车库入口侧边墙体开裂,也不做表面处理,直接用水泥抹上就完事了;侧边做防水的时候打烂的瓷砖,都通知交房了,现在都还没补好。

  经核实,针对开裂部位,已组织施工队伍铲除粉刷层并使用网格布及抗裂砂浆进行加强处理,并非使用水泥直接修补,干挂石材已经修补完成。

  14、地下车库多处地面开裂,而处理方式就是随意且水泥抹平。要求处理为:表面与地面其它部分形成统一性、完整性、无修补痕迹。

  经核实,地下室地面开裂问题,建设单位已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切割处理并修复完成。

  15、金刚砂地面因含量不达标、未做固化处理、抛光精度不够等原因造成表面灰尘堆积,要求铺设标准含量材料,做固化且精细抛光处理。

  经核实,该项目金刚砂材料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地下室耐磨地坪设计为本色耐磨地坪,所以颜色与水泥地面颜色相近。地表积灰是由于地下室施工灰尘导致,待相关整改完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地下室地面做精保洁处理。

  16、室内窗台护栏安装不合理,影响窗子的开闭,经多次整改后此情况仍然存在。

  飘窗台护窗栏杆为规范强制要求设置,为了保证建筑的安全使用功能。若有存在影响窗子开启的情况,可向物业报修进行维修调整处理。

  17、麻烦领导们到每幢楼的天台上看一下,防水层全部脱落,那样都能符合验收标准,都能合格,能有效防漏吗?整改不按标准修复,仅弄二边缘,这样的整改结果能管多久?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该项目屋顶构造设计为防水层加保护层,其中保护层置于防水层之上并设置了分隔缝,分隔缝采用沥青油膏嵌实,相关图片显示的并非防水层脱落,而是嵌缝的沥青油膏局部与楼板结合瑕疵,不影响屋面防水效果,已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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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2-8 11:52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明发广场二期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 ...

你们去现场看过了吗?不要坐在办公室收集一些不实的材料回复老百姓。包括开发商回的贴子里的图片就只弄了一个就代表了全部。

发表于 2021-12-8 18: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2-8 11:52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明发广场二期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 ...

气表都没装怎么说?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2-8 11:52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明发广场二期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 ...

就住建局回复的几条,请正面回复网友的问题:
    一、关于分段验收的问题。
  根据《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分段、分栋竣工规划核实条件的,可申报竣工联合验收,故我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分段验收及时予以受理,牵头协调质监、消防、规划实施联合验收工作,并取得各单项验收合格意见。
    质疑:《验收合格意见》等同于国家规定的《综合验收合格证》吗?地方法规严于国家法规时可实行地方法规,但在地方法规松于国家法规时只能按国家法规处理,请问你们的地方法规有严或大于国家法规吗?
   二、关于交房相关问题。
  该项目住宅房屋已竣工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达到交房条件,业主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接房。
质疑: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未接通市政管网可交房;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地下室为居住的配套设置可以不交付使用;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前面贵单位回复的《单项验收合格意见》可以替代《综合验收合格证》。
    三、关于市政管网相关问题。
  广安市住建局已于2021年5月对该小区管网建设进行了核实,但由于柯家井还未建成小区管网暂时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目前市住建局正全力推进柯家井路建设,待柯家井路建成后立即接入市政管网。同时,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定期进行清掏化粪池,确保污水不外溢。
质疑:
1、  根据《广安市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领域“办证难”“接房难”等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七条指出:要待水电、道路、管网达到施工保障条件后,方可启动土地出让程序。
既然未达到以上条件政府为什么要买卖这块土地。
   2、合同约定市政管网接通为交房条件之一,未接通市政管网为什么可以交房。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四、关于其他质量相关问题。
  1.6、7、8幢室内的逃生避难间及物业、业主用房处不合格的防火门未更换。
  经核查,该项目的防火门出厂合格证明和型检报告齐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质疑:既然有合格证,避难间的门和今年年初的门是一起安装的,为什么楼道的防火门也有合格证,最后也被评定为不合格产品呢?楼道的门换了,为什么避难间的不换?
     3.大功率消防送风机安装在紧邻住宅的墙面,下水管道排气口就在住宅窗前,送风机和排气管离建筑物距离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形成噪音大、震动大、臭味重,严重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此问题开发商在4月当着质检站领导的面承诺整改,至今没任何行动。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未发现该部位存在不按图施工现象。
质疑:国家要求是离建筑物10米以外,管道就在住宅卧室的窗口边,有十米吗?是问合不合规不是问你有没有按图纸施工,答非所问。
    5.每栋楼侧边屋内地面开裂,整改结果是在地面画图吗?要求统一颜色,表面平整且在同一直线平面上。
  经核实,目前已整改完成并统一重新上漆。
质疑:你们去现场看了吗,昨天还是老样子,不要坐在办公室被下面的员工忽悠。附图片   
6.排水道标准为300MM*300MM*600MM,经查验并未达标;地沟盖板如此单薄,还未交房已经断裂,报备的图纸里是这样的标准厚度吗?现目前三期经二期业主维权提出后已经更换为较厚材料,为何二期的不更换。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室外雨水口盖板设计规格为300mm*600mm*50mm,目前已全部更换完毕。
质疑:
排水道是指的沉沙井的内尺寸,不是盖板,未达图纸要求;
7.6栋车库入口右侧好基下沉开裂,质检站要求开挖整改。开发商第二天就用灰浆抹平,这也叫彻底开挖整改吗?此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敷衍了事,且修补部位突出,未达到表面平整、同一直线、整体统一及美观。
  经核实,6栋车库出入口处墙体产生的裂缝是因为二次填充墙砌体与混凝土结构交界位置处抹灰缺陷,属于表面抹灰裂缝,并非“地基下沉”。该部位现已加设钢丝网进行表面抹灰修复,现场修复后已经进行真石漆美化处理。
质疑:头天晚上18:15在现场才要求整改,第二天上午去就弄好了,头天晚上没睡觉呀,这般如此敬业?
14、地下车库多处地面开裂,而处理方式就是随意且水泥抹平。要求处理为:表面与地面其它部分形成统一性、完整性、无修补痕迹。
  经核实,地下室地面开裂问题,建设单位已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切割处理并修复完成。
质疑:完成了吗?去现场看了吗?又是坐在办公室被下面的员工忽悠。(附图片)

15、金刚砂地面因含量不达标、未做固化处理、抛光精度不够等原因造成表面灰尘堆积,要求铺设标准含量材料,做固化且精细抛光处理。
  经核实,该项目金刚砂材料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地下室耐磨地坪设计为本色耐磨地坪,所以颜色与水泥地面颜色相近。地表积灰是由于地下室施工灰尘导致,待相关整改完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地下室地面做精保洁处理
质疑:说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了吗?是材料铺晒用量不足造成。答非所问
16、室内窗台护栏安装不合理,影响窗子的开闭,经多次整改后此情况仍然存在。
  飘窗台护窗栏杆为规范强制要求设置,为了保证建筑的安全使用功能。若有存在影响窗子开启的情况,可向物业报修进行维修调整处理。
质疑:为什么要业主向物业申报,这是物业的责任还是开发商的责任,还要业主去申报,像物业是业主的上级领导样,请问你们搞清楚业主-开发商-物业之间的关系没。
17、麻烦领导们到每幢楼的天台上看一下,防水层全部脱落,那样都能符合验收标准,都能合格,能有效防漏吗?整改不按标准修复,仅弄二边缘,这样的整改结果能管多久?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该项目屋顶构造设计为防水层加保护层,其中保护层置于防水层之上并设置了分隔缝,分隔缝采用沥青油膏嵌实,相关图片显示的并非防水层脱落,而是嵌缝的沥青油膏局部与楼板结合瑕疵,不影响屋面防水效果,已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质疑:提出来的就是嵌缝的沥青油膏已完全脱落,而现在开发商仅将沥青油膏二个边缘粘贴,未将油膏做完全粘贴处理。
发现的新问题:
1、 消防通过锁死、消防系统未启动,这样的房子能交房吗?接了房能住吗?是想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陷于危险当中吗?附图
以上仅为我个人发现问题的质疑,不包括其它业主发现的问题,如还有不尽事宜将再次向上反映。

这是昨天拍的,请看已整改完毕了吗?

这是昨天拍的,请看已整改完毕了吗?
微信图片_20211208185151.jpg

消防未启用

消防未启用

消防通道完全锁死

消防通道完全锁死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找不到为民做主的官这是常事。

发表于 2021-12-8 20: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明发国际广场的业主,去看了现场确实还有很多没整改到位的地方,很明显的道路下沉开裂都没整改完。但政府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说叫我们别闹事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2-8 11:52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明发广场二期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 ...

就住建局回复的几条,请正面回复网友的问题:
    一、关于分段验收的问题。
  根据《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分段、分栋竣工规划核实条件的,可申报竣工联合验收,故我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分段验收及时予以受理,牵头协调质监、消防、规划实施联合验收工作,并取得各单项验收合格意见。
    质疑:《验收合格意见》等同于国家规定的《综合验收合格证》吗?地方法规严于国家法规时可实行地方法规,但在地方法规松于国家法规时只能按国家法规处理,请问你们的地方法规有严或大于国家法规吗?
   二、关于交房相关问题。
  该项目住宅房屋已竣工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达到交房条件,业主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接房。
质疑: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未接通市政管网可交房;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地下室为居住的配套设置可以不交付使用;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前面贵单位回复的《单项验收合格意见》可以替代《综合验收合格证》。
    三、关于市政管网相关问题。
  广安市住建局已于2021年5月对该小区管网建设进行了核实,但由于柯家井还未建成小区管网暂时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目前市住建局正全力推进柯家井路建设,待柯家井路建成后立即接入市政管网。同时,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定期进行清掏化粪池,确保污水不外溢。
质疑:
1、 根据《广安市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领域“办证难”“接房难”等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七条指出:要待水电、道路、管网达到施工保障条件后,方可启动土地出让程序。
既然未达到以上条件政府为什么要买卖这块土地。
    2、合同约定市政管网接通为交房条件之一,未接通市政管网为什么可以交房。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四、关于其他质量相关问题。
  1.6、7、8幢室内的逃生避难间及物业、业主用房处不合格的防火门未更换。
  经核查,该项目的防火门出厂合格证明和型检报告齐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质疑:既然有合格证,避难间的门和今年年初的门是一起安装的,为什么楼道的防火门也有合格证,最后也被评定为不合格产品呢?楼道的门换了,为什么避难间的不换?
     3.大功率消防送风机安装在紧邻住宅的墙面,下水管道排气口就在住宅窗前,送风机和排气管离建筑物距离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形成噪音大、震动大、臭味重,严重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此问题开发商在4月当着质检站领导的面承诺整改,至今没任何行动。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未发现该部位存在不按图施工现象。
质疑:国家要求是离建筑物10米以外,管道就在住宅卧室的窗口边,有十米吗?是问合不合规不是问你有没有按图纸施工,答非所问。
    5.每栋楼侧边屋内地面开裂,整改结果是在地面画图吗?要求统一颜色,表面平整且在同一直线平面上。
  经核实,目前已整改完成并统一重新上漆。
质疑:你们去现场看了吗,昨天还是老样子,不要坐在办公室被下面的员工忽悠。附图片
   
6.排水道标准为300MM*300MM*600MM,经查验并未达标;地沟盖板如此单薄,还未交房已经断裂,报备的图纸里是这样的标准厚度吗?现目前三期经二期业主维权提出后已经更换为较厚材料,为何二期的不更换。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室外雨水口盖板设计规格为300mm*600mm*50mm,目前已全部更换完毕。
质疑:
排水道是指的沉沙井的内尺寸,不是盖板,未达图纸要求;
7.6栋车库入口右侧好基下沉开裂,质检站要求开挖整改。开发商第二天就用灰浆抹平,这也叫彻底开挖整改吗?此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敷衍了事,且修补部位突出,未达到表面平整、同一直线、整体统一及美观。
  经核实,6栋车库出入口处墙体产生的裂缝是因为二次填充墙砌体与混凝土结构交界位置处抹灰缺陷,属于表面抹灰裂缝,并非“地基下沉”。该部位现已加设钢丝网进行表面抹灰修复,现场修复后已经进行真石漆美化处理。
质疑:头天晚上18:15在现场才要求整改,第二天上午去就弄好了,头天晚上没睡觉呀,这般如此敬业?
14、地下车库多处地面开裂,而处理方式就是随意且水泥抹平。要求处理为:表面与地面其它部分形成统一性、完整性、无修补痕迹。
  经核实,地下室地面开裂问题,建设单位已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切割处理并修复完成。
质疑:完成了吗?去现场看了吗?又是坐在办公室被下面的员工忽悠。(附图片)
15、金刚砂地面因含量不达标、未做固化处理、抛光精度不够等原因造成表面灰尘堆积,要求铺设标准含量材料,做固化且精细抛光处理。
  经核实,该项目金刚砂材料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地下室耐磨地坪设计为本色耐磨地坪,所以颜色与水泥地面颜色相近。地表积灰是由于地下室施工灰尘导致,待相关整改完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地下室地面做精保洁处理
质疑:说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了吗?是材料铺晒用量不足造成。答非所问
16、室内窗台护栏安装不合理,影响窗子的开闭,经多次整改后此情况仍然存在。
  飘窗台护窗栏杆为规范强制要求设置,为了保证建筑的安全使用功能。若有存在影响窗子开启的情况,可向物业报修进行维修调整处理。
质疑:为什么要业主向物业申报,这些和物业没什么关系吧,还要业主去申报,像物业是业主的上级领导样,请问你们搞清楚业主-开发商-物业之间的关系没。
17、麻烦领导们到每幢楼的天台上看一下,防水层全部脱落,那样都能符合验收标准,都能合格,能有效防漏吗?整改不按标准修复,仅弄二边缘,这样的整改结果能管多久?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该项目屋顶构造设计为防水层加保护层,其中保护层置于防水层之上并设置了分隔缝,分隔缝采用沥青油膏嵌实,相关图片显示的并非防水层脱落,而是嵌缝的沥青油膏局部与楼板结合瑕疵,不影响屋面防水效果,已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质疑:提出来的就是嵌缝的沥青油膏已完全脱落,而现在开发商仅将沥青油膏二个边缘粘贴,未将油膏做完全粘贴处理。
发现的新问题:
1、 消防通过关闭、消防系统未启动,这样的房子能交房吗?接了房能住吗?是想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陷于危险当中吗?附图
以上仅为我个人发现问题的质疑,不包括其它业主发现的问题,如还有不尽事宜将再次向上反映。
       

整改完毕了吗》

整改完毕了吗》
微信图片_20211208185147.jpg

消防系统未启用

消防系统未启用
微信图片_20211208185151.jpg
微信图片_2021120818513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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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2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2-8 11:52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明发广场二期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 ...

为什么我们发的每一条动态讨论你们都回复了的  回复是工作但不能瞎回复  都在帮开发商说话  也不晓得给了你们好多好处  说白了这些都是我们老百姓给你们的  

发表于 2021-12-8 20: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2-8 11:52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明发广场二期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 ...

老百姓连个申冤的地方都没得了,

发表于 2021-12-8 20: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开发商卖房造烂楼卖给老百姓  有清官为业主争取权益吗……

发表于 2021-12-8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住建局领导,你们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是否等同于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吗?我只知道我与开发商合同约定中黑纸白字明文写到,开发商持上述文件我才能接房。住建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把关一方百姓房屋质量关口的要害部门,对于明发广场二期的房屋建设,你们是否尽到监管、督促、公平公正的职责,目前小区地下车库仍然漏水、管网不接通、进出道路不修通、天然气不开通、几栋高楼配置的消防系统如同摆设等等问题,而明发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通知业主接房这种恬不知耻的伎俩,难道你们住建局的领导都不知情?中间是否存在助纣为虐的嫌疑?还是本身就是一种见不得台面的操作?阴暗的背后只要存在不透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场,是不是就可以任性地操权弄势?!

发表于 2021-12-8 2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拿着开发商的发帖当职能部门的回复内容,明显的懒政怠政、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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