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住建局回复的几条,请正面回复网友的问题:
一、关于分段验收的问题。
根据《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分段、分栋竣工规划核实条件的,可申报竣工联合验收,故我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分段验收及时予以受理,牵头协调质监、消防、规划实施联合验收工作,并取得各单项验收合格意见。
质疑:《验收合格意见》等同于国家规定的《综合验收合格证》吗?地方法规严于国家法规时可实行地方法规,但在地方法规松于国家法规时只能按国家法规处理,请问你们的地方法规有严或大于国家法规吗?
二、关于交房相关问题。
该项目住宅房屋已竣工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达到交房条件,业主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接房。
质疑: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未接通市政管网可交房;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地下室为居住的配套设置可以不交付使用;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那条规定前面贵单位回复的《单项验收合格意见》可以替代《综合验收合格证》。
三、关于市政管网相关问题。
广安市住建局已于2021年5月对该小区管网建设进行了核实,但由于柯家井还未建成小区管网暂时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目前市住建局正全力推进柯家井路建设,待柯家井路建成后立即接入市政管网。同时,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定期进行清掏化粪池,确保污水不外溢。
质疑:
1、 根据《广安市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领域“办证难”“接房难”等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七条指出:要待水电、道路、管网达到施工保障条件后,方可启动土地出让程序。
既然未达到以上条件政府为什么要买卖这块土地。
2、合同约定市政管网接通为交房条件之一,未接通市政管网为什么可以交房。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四、关于其他质量相关问题。
1.6、7、8幢室内的逃生避难间及物业、业主用房处不合格的防火门未更换。
经核查,该项目的防火门出厂合格证明和型检报告齐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质疑:既然有合格证,避难间的门和今年年初的门是一起安装的,为什么楼道的防火门也有合格证,最后也被评定为不合格产品呢?楼道的门换了,为什么避难间的不换?
3.大功率消防送风机安装在紧邻住宅的墙面,下水管道排气口就在住宅窗前,送风机和排气管离建筑物距离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形成噪音大、震动大、臭味重,严重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此问题开发商在4月当着质检站领导的面承诺整改,至今没任何行动。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未发现该部位存在不按图施工现象。
质疑:国家要求是离建筑物10米以外,管道就在住宅卧室的窗口边,有十米吗?是问合不合规不是问你有没有按图纸施工,答非所问。
5.每栋楼侧边屋内地面开裂,整改结果是在地面画图吗?要求统一颜色,表面平整且在同一直线平面上。
经核实,目前已整改完成并统一重新上漆。
质疑:你们去现场看了吗,昨天还是老样子,不要坐在办公室被下面的员工忽悠。附图片
6.排水道标准为300MM*300MM*600MM,经查验并未达标;地沟盖板如此单薄,还未交房已经断裂,报备的图纸里是这样的标准厚度吗?现目前三期经二期业主维权提出后已经更换为较厚材料,为何二期的不更换。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室外雨水口盖板设计规格为300mm*600mm*50mm,目前已全部更换完毕。
质疑:
排水道是指的沉沙井的内尺寸,不是盖板,未达图纸要求;
7.6栋车库入口右侧好基下沉开裂,质检站要求开挖整改。开发商第二天就用灰浆抹平,这也叫彻底开挖整改吗?此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敷衍了事,且修补部位突出,未达到表面平整、同一直线、整体统一及美观。
经核实,6栋车库出入口处墙体产生的裂缝是因为二次填充墙砌体与混凝土结构交界位置处抹灰缺陷,属于表面抹灰裂缝,并非“地基下沉”。该部位现已加设钢丝网进行表面抹灰修复,现场修复后已经进行真石漆美化处理。
质疑:头天晚上18:15在现场才要求整改,第二天上午去就弄好了,头天晚上没睡觉呀,这般如此敬业?
14、地下车库多处地面开裂,而处理方式就是随意且水泥抹平。要求处理为:表面与地面其它部分形成统一性、完整性、无修补痕迹。
经核实,地下室地面开裂问题,建设单位已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切割处理并修复完成。
质疑:完成了吗?去现场看了吗?又是坐在办公室被下面的员工忽悠。(附图片)
15、金刚砂地面因含量不达标、未做固化处理、抛光精度不够等原因造成表面灰尘堆积,要求铺设标准含量材料,做固化且精细抛光处理。
经核实,该项目金刚砂材料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地下室耐磨地坪设计为本色耐磨地坪,所以颜色与水泥地面颜色相近。地表积灰是由于地下室施工灰尘导致,待相关整改完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地下室地面做精保洁处理
质疑:说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了吗?是材料铺晒用量不足造成。答非所问
16、室内窗台护栏安装不合理,影响窗子的开闭,经多次整改后此情况仍然存在。
飘窗台护窗栏杆为规范强制要求设置,为了保证建筑的安全使用功能。若有存在影响窗子开启的情况,可向物业报修进行维修调整处理。
质疑:为什么要业主向物业申报,这是物业的责任还是开发商的责任,还要业主去申报,像物业是业主的上级领导样,请问你们搞清楚业主-开发商-物业之间的关系没。
17、麻烦领导们到每幢楼的天台上看一下,防水层全部脱落,那样都能符合验收标准,都能合格,能有效防漏吗?整改不按标准修复,仅弄二边缘,这样的整改结果能管多久?
经核查施工设计图,该项目屋顶构造设计为防水层加保护层,其中保护层置于防水层之上并设置了分隔缝,分隔缝采用沥青油膏嵌实,相关图片显示的并非防水层脱落,而是嵌缝的沥青油膏局部与楼板结合瑕疵,不影响屋面防水效果,已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质疑:提出来的就是嵌缝的沥青油膏已完全脱落,而现在开发商仅将沥青油膏二个边缘粘贴,未将油膏做完全粘贴处理。
发现的新问题:
1、 消防通过锁死、消防系统未启动,这样的房子能交房吗?接了房能住吗?是想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陷于危险当中吗?附图
以上仅为我个人发现问题的质疑,不包括其它业主发现的问题,如还有不尽事宜将再次向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