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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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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19
我收房时也是必须交物业费和维修基金才能拿到钥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23
法治法治,法已在那,但没人执行就是空话,如果连法官都默认潜规则大于法律,你说还有法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24
强强对话,法律说了算。带了个好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26
从2021年2月27日开始仃水至今,常拎着水瓶去公厕取水维持最基本生存,艰辛啊。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法院还是检查院能解决。是要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29
一审法官脑子进水了,业主和开发商是房屋买卖合同,物业费应该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法院怎么不把检查院的活一起干了?这样能行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43
我们小区也是这样的,现在这个物业管理不规范,尽乱收钱,该做的事情没有做,该处理的问题解决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45
就是一句话,他们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公共设施被它人占用他们也处理不了这些,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收物业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45
开发商和物业本来就不是同一关系,你凭什么叫别人先交物业管理费用再交房,再说了,物业公司本来就是寄生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46
红光铂悦郡二期还不是一样是,从通知交房时间起算,开始算物业费,收房必须先交半年物业费,铂悦郡二期房子多数存在80%空鼓瓷砖,开发商还不是不给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2:56
好在遇到懂法且敢抗的牛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3:19
完全是骗子行为,法律监督不到位,谁给他们的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3:19
必须要扛到底,凭啥先交。服务都没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3:21
要说是法官不懂法,不太可能。可能就是开发商买通了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3:32
我今天去办完一切手续,去物业公司拿不到钥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3:36
在我们仁寿县兴盛镇悦隽天骄也是这样的,没收房子,都要交物业费,还是安置房,一点不放松,而且还1.9元,赔偿也低,又有好多人能坚持交下去的,过几年都得去讨饭了,简直乱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3:45
小洪太伟大了,本来就是两个关系,物管和开发商的腐败问题得到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3:54
1355855407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4:01
小洪的起诉怎么就被法院驳回了呢?不合法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4:03
都是啊,宜宾邦泰北区也是,还把顶楼拿来出售,放任顶楼违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14:15
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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