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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温江一小区内部拟建商业步行街,业主:我花钱买房请人来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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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0
肯定不行,有毛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0
自己的小区,怎可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那我建议分马云等土豪们的钱,也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1
都是公摊面积惹的祸

发表于 2021-12-20 12: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商铺的公摊你比多,交的各种税费比你多,你别拿你那点公摊在这说事了!你买的就是开放式小区,现在还要来宽宽大大的占公共区域,有没有脸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3
先问问温江区住建局、规划局、柳城街道办、新华社区的领导们,你们家小区是开放式的吗?你们家小区中庭是商业步行街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非要分开围,其中到底有什么利益勾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3
不合理,小区就是拿来住的,隐私、隐秘。如果要做商业街,在售房一开始就规划出来,购房人都知道适不适合自己住,自己选择。这个不能以什么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行事,应该以这个小区的住宿功能为出发点。商业是商业,住宿是住宿,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不然别人一辈子的积蓄买的房屋,就是为了安静,找谁说理去。不能以一时的决定,去否决别人原有的、本该有的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3
歪曲事实,乱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4
没有围墙怎么叫小区?广大业主的公摊面积怎么变成了商业街?应该把整个小区合围,还小区业主的法定公摊面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4
业主花钱买的公摊,今天竟然要强行将景观大道分开围,找谁说理去,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就这样欺负上千户业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5
本来小区就很小了,还要一分为二,业主们肯定不能接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6
我觉得不修围墙,房子更值钱!感觉这西业主一天没事做,开发商按沙盘修就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7
纯住宅小区修商业步行街纯属伤害址主安静舒适的居家休息环境。如果建成了请问商业街的运营权归谁?谁有权利经管商业街?商业街的经管运营是否会给物业管理方发生对冲?如果是物业运管是否会对小区物业收费混为一谈,那又将是一笔糊涂账?所以问题太多不适合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7
必须合围还业主公摊面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8
所有商铺门面不得单独所有 由所有业主平分商铺门面租金 平分承担广告和其他建设费用。不能这样的话 最好别建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8
瞎扯!少数服从多数!说的是小区大家共用的公共设施!你建步行街是商业行为!当初整样规划的,就应该照原样建小区!如果当初卖房告之了业主小区有步行街规划,那无可厚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2:59
小区是用来住的,买房子居住环境是最重要的,这是个不良开发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3:00
同意修的只修他们公摊的面积,不愿修的围起来,不能少数服从多数,正如你的钱,多数人要你拿出来给别人使用,合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3:01
什么叫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是道德绑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3:02
最好的表决方式就是一票否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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