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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温江一小区内部拟建商业步行街,业主:我花钱买房请人来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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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0
业主的私家住宅绝不允许修对外公共区,修公区是侵权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3
关键是收入归谁?如果收入归业主物管毛都没得一匹,物管还会卖力要修步行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3
为什么曹家巷恒大雅苑跟这个同样的情况,结局完全不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4
相关部门到底有么有相关嘛,没有相关就取消吧,我们纳税用之相关部门,却没达办事,相关部门存在有何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5
小区是业主花钱买的。向社会开放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6
物业圈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7
百姓好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9
坚决要求合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9
最好实行一票复决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9
重点在住建局,查一查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49
坚决维护业主权益,若打造商业步行街,利益归原业主享有!由业主逐年归还开发商投资本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0
这不是少数服从多数问题,应根据购房时钓定执行,交房后的变动应遵重所有业主意愿同意,否则是侵权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0
想钱想疯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1
花我的钱请大家来逛街还不经过我同意,现在是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1
业主自治,少数服从多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1
邢律师表示,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从产权来讲属于小区业主,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小区内部业主共有的。“现在开发商已经交房,小区全体业主可商议决定围墙的修建方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确定实施方案。”强行施工就是在违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1
按照大部分业主的意见来修围墙,不能分开修围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2
拿业主买房的钱危害业主安全跟利益,房子一卖,开发商就拍屁股走人,不认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3
如果你买了套房子,开发商说让你天天开大门让人参观你美丽的家园,请问这什么行为???你愿意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1:54
电子社保卡密码记不起了,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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